第3節(1 / 2)

得我不見得能如願吧。「你也可以當警察,這樣我就不用保護你了。」如果他是不喜歡被我保護,這個方法應該可行吧?兩全其美,誰也沒占誰的便宜。

「好啊。」他爽快地答應了。

不過事後我們都爽約了,我們都沒當成警察。

「對了。」突然想起留言本的事。「我看到你寫的留言了。」

「我……是隨便寫的,不知道要寫什麼。」他像做錯事被抓到一樣。

「啊?隨便寫的?那你不是真的高興認識我嘍?」我睜大眼看著他。

「不是的……呃,不對,是的……」他又開始緊張。

「到底是,還是不是?」我插腰,板著臉問。

「我是真的很高興認識你。」他鼓足一口氣說完,眼睛不敢看我,瞟向旁邊,滿臉通紅。

「真的就好,謝謝」有人喜歡認識我總比被人討厭好。說到喜歡,又讓我想起一件事。「對了,能不能給我幾張你的照片?」他的眼睛睜的大大的。

「不是我要的,是我同學要的,她們偷偷喜歡你好久了。」我用手肘頂頂他,笑得賊賊的。

「那你呢?」

「我?我怎麼了?」不明白他問什麼。

「你喜……要不要我的照片?」他睜的大大的眼睛看得我有點兒怕怕的。

「我要你的照片幹嘛?畢業紀念冊上就有每個人的照片啦。」他是不是不想給啊?

見他沉默不語,我再次開口問了一次:「到底給不給啊?」「我的照片發完了。」

喔,原來跟我一樣,早就搶奪一空了啦。早說嘛,我又不會強人所難。「沒有就算了。」

看著手中的白玉項鏈,順手將它套在脖子上。白玉碰觸到的地方泌入一股清涼,挺舒服的,我喜歡那種感覺。

「希望以後翻牆不會被抓到。」我對他笑一笑,他也笑了。

這條項鏈自此之後就一直掛在我頸子上,直到現在。雖然,中途曾拿下來一陣子,但是,最後它又回到我頸子上。

或許冥冥之中就注定了,我要被這個男的套牢一輩子。如果當時我沒有接受這條項鏈,一切是不是都會不一樣呢?

天曉得!

也許老天這樣安排自有的道理吧……

第二章

升上國中,我念的是女校,那時的國中有很多是男女分校的,我就讀的學校還是頗富盛名的高升學率學校哩!

當爸爸帶我去注冊時,無意間讓我看到戶口簿,那時我才知道自己是爸媽領養的小孩,也才明白為什麼我的爸媽比別的同學的爸媽老。這個發現並沒有對我造成任何打擊,因為現在的爸媽對我很好,我很喜歡它們。是不是親生的,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事後,媽媽有跟我提到我的身世,我就像聽別人的故事一樣,聽過就算了,並不打算去尋找親生父母。因為那是很累的一件事,沒有什麼線索,隻有一個我原來的名 字──郭麗敏。用這麼薄弱的線索去茫茫人海找人,實在是不智之舉,再說,找到了又如何?當初他們既然丟下我,如今會再要我嗎?不論他們有什麼理由,決定舍 棄我了,就沒有再要回我的權利了。除非,有一天,我現在的爸媽不要我了,我也許會考慮去「尋親」。不過,依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機會不大。

由於這所學校是升學掛帥的學校,所以教育部雖然明文規定學校不得采能力分班,但是明的不行,就來暗的;表麵上是隨機分配,實際上是根據國一的成績將學生重新排列組合。把資優的學生集中在某幾個班級中而這些班級再散布至班別中。

如此一來,隻有學校知道「菁英」班級是哪幾班,而且每年的班別都不一樣。瞧!

多天衣無縫的手法啊,標準的陽奉陰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是嗎?

當然,以我優秀的成績,自然而然是那些菁英之一,還是排名數一數二的班級哩。

既是菁英的成員,大家都有共同的認知……若不努力力爭上遊,隨時都有可能被貶為「庶民」。所以,多數同學都在下課後向補習班報到,有人甚至還加請家教個別指導。唉!想一想,他們還真可憐。

因為向來對自己的實力很有信心,加上不願增加父母的負擔,所以我並沒有另外再補習或延請家教,篤信憑自己的力量當能毅力不搖。誰知,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老師的老謀深算。幾次小考下來的平均成績,讓我硬是落在平均成績之下。

老師的家庭訪問,將情況的嚴重性「過分」地告知父母。但心愛女成不了鳳凰的爸媽輕易上了老師「誘敵深入」的計,頻頻催我去上老師的家教班。

實在不忍心戳破老師的罩門,我告訴爸媽那些小考的試題早在老師的家教班裏先讓同學做過一遍了,所以才會造成全班平均成績九十八分,而我隻考九十六分的結果。

如果我是老師,鐵定切腹自殺。題目都先給同學做過一遍了,照理說,每個人都應該考一百分才是,怎麼還會有人失誤?這不是證明他的功力尚嫌不足?放水至此, 卻還無法達成百分之百的完美,這樣的結果要我心服,實在不可能。如果全班都考一百,而隻有我一人分數落後,或許我還會稍稍服他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