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走在時代前麵的人才能引領大局(1 / 2)

5?走在時代前麵的人才能引領大局

主持大局的為臣者由於站得高,看得遠,常能見常人所未見。同時,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也需要他不能以媚俗的方式領導大眾,相反,他必須始終站在時代前沿,帶領大多數人去走一條前人未曾走過的路。

商鞅就是這樣一位走在時代前麵的為臣者。

公元前356年,商鞅正式開始變法。

為了發展農業生產,新法規定:生產糧食、布帛產量高於一般者,免除勞役和賦稅,經營工商業或遊手好閑而貧窮的人,則全家罰作官奴。鼓勵其他諸侯國的流民到秦國開荒,撥給土地、房宅,三代免服勞役和兵役,隻繳納糧草。為了刺激生產,最大限度發揮勞動力的作用,還規定兄弟成年必須分家,各立門戶,否則罰繳雙倍賦稅。

為了提高秦軍的戰鬥力,商鞅否定世卿世祿製度,建立新的軍功爵製度。新法規定:凡是沒有為國家建立軍功的舊貴族,不能列入宗室貴族的屬籍,不得繼續享受貴族特權,不得無功受祿;還規定重賞軍功之士,軍功的大小,不論出身,以在前線斬殺敵人的多少來計算,官爵按軍功大小授給。斬敵人甲士首級一顆的賞給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庶子一人。殺敵越多,賞賜越厚。商鞅還根據“勞大者其祿厚,勞多者其爵尊”的原則,建立了一套新的軍功爵製,軍功爵位共有二十級,最低的一級為“公士”,最高的一級為“徹侯”。根據爵位高低授予種種封建特權,包括占有耕地、住宅、服勞役的“庶子”、臣妾、衣服、車馬以及相應的官職等等,如“斬五甲首而隸五家”,也就是說,殺死五個敵方甲士的就可以役使五家;將領若立功,除賞賜大量田宅外,還給予封邑。

賜爵製在戰國已普遍實行,但集大成者是商鞅的變法後實行的“二十等爵製”。商鞅的軍功爵製,使“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人的政治地位、官職要由軍功來決定,這對舊貴族無疑是個沉重打擊。按照軍功賜田賞爵選官的辦法,激發了士兵的攻戰熱情,同時也出現了大批的軍功官吏和地主,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種新的等級製度和官僚製度。在商鞅的軍功爵製下,官與爵基本一致,兩者緊密聯係在一起。商鞅把農戰政策看作是實現國富兵強的惟一政策。在當時列國爭霸的局麵下,這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秦國在商鞅變法前,井田製已經開始瓦解,公元前408年,秦簡公實行“初稅禾”,即根據土地麵積征收租稅。獻公即位後,又進行一係列改革。加速了秦國封建化進程。

商鞅為了強國利民,在上述改革的基礎上,在秦國進行了比較徹底的封建製的改革。他以法令的形式,宣布“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徹底廢除井田製,具體做法是:把原來井田製下大田和份地間的田界即阡陌封疆統統破除,土地收歸國有,國家政府再按一夫百畝的標準將土地授予農民;授定之後,重新設置田界,即阡陌封疆,不許私自移動。當然,一夫百畝是國家製定征稅數量的標準畝積,由於不同地區的土地質量差別很大,為了使財力均平,政府在分配土地時,對惡田者則加倍或再倍授予,又土地數量調節土地質量所導致的產量差別。

商鞅的“開阡陌封疆”,宣布舊的田界一概作廢無效,從根本上剝奪了奴隸主的土地所有權。土地收歸國有,由國家根據新的辦法來重新分配土地,授予農民。其意義不僅在於鏟除了井田製的舊形式,本質問題是,它標誌著舊的經濟基礎和與之相應的生產關係的全麵崩潰,封建製度的經濟基礎和與之相應的新的生產關係在法律上的正式確認。在授田製下,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受田者隻有占有權、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但是由於授田基本上是一次性的,各家受田後不再定期重新分配而且國家隻授不還,耕者對土地有終身的世襲的占有權,要以父子相傳,這實際上是土地私人長期占有。就土地製度的發展規律來看,土地一旦為私人長期占有,其結果必然導致土地私有。因此,商鞅的授田製最終發展趨勢是土地私有化。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令黔首自實田”,宣告了商鞅製定的授田製的結束。

同時,商鞅“製土分民”,實行授田製,將土地一份一份地分給受田農民,這樣,原來的國人、野人的政治、經濟差別已不複存在,他們統統成為編戶齊民,成為依附於國家的授田農民;他們原本為奴隸主提供的力役或實物,現在轉而提供給封建國家了。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商鞅“壞井田”,實行授田製,促使了農民階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