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偽證(1 / 2)

之前關於管城百姓極其聽話的猜測,應該算是八九不離十。郭老頭正是受到他們要挾,所以才幫他們做假證。兒子年紀已大不大可能,那隻有孫子了,極有可能,是兒子不在了為前提。這樣,那時候郭老頭讓自己離開小巷,也可以解釋得通。

今天,郭老頭如此失魂落魄的模樣,也算得一個證明。

當然,這所有猜想的前提是,呂世仁這一角色真實存在。這樣,這存在於腦海裏的猜測,才有可能是事實,全體百姓包括郭老頭做偽證說假話的事實。

實話實說,她曾經這群睜眼說瞎話的行為憤恨過,對這群助紂為虐的百姓們失望過。甚至,她有想過離開這個鬼地方。

直到某一天夜裏,她躺在床上,無意中瞥到床頭李承道送的那本小冊子。極其自律,她給自己定下的規矩是,除非特別情況,一天最多隻看一個故事。所以隻是時不時沒有心情瀏覽,倒沒有一下子全部看完。

那天晚上,鬼使神差地,她拿起來那本冊子。嘩啦啦地翻開,就當作無聊,她把小冊子一遍又一遍地翻過來,又翻過去。直到,一個“案”字從眼前一閃而過。也不管是否是自己眼花看錯,她很快坐起來,一頁一頁地過一遍。然後,就成功地找到了那個故事。

前言是,你眼中的正義、所謂的公道,是什麼。

類比之下,有部分的相似,小縣城裏麵的土皇帝,縱橫鄉裏欺霸百姓,無人敢惹。有一位滿腹正義感的小官吏,則借一樁殺人案向土皇帝的霸權地位發起攻擊。準備的較為充分,他先讓一幫被欺負的班頭向著自己,然後也說服了受害人進行指證。原本隻要縣官硬氣一些,這樁殺人案就能夠定土皇帝的罪。

結果是,懦弱縣令的判決令他失望,原告的突然退縮令他失望。

那,究竟是要哀其不幸,還是恨其不爭?小官吏一時間不知道該對他們說些什麼,心中有憤懣,也有悲哀。他也是小人物,所以他明白知道小人物的種種無奈;可麵對原告的軟弱與退縮,拚命準備的小官吏心裏麵,還是說不出的失望。

有人當場諷刺,諷刺原告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所以可憐之人也許的確可憐,也的確值得同情,但大多不值得你拔刀相助。

原告聽了這句話,忍不住號啕大哭起來。原告老命一條,他知道,如果隻有他一個人,活夠了的賤命一條,有人舍命為他聲張正義,他未必不敢拚。可是他的兒子已經死了,他唯一的孫子的命,他不能不擔心,尤其是被土皇帝的人血腥威脅之後。

原告很感激小官吏,因為他拚盡了一切,為自己一家創造了一個可以申冤的條件。雖然他明白,即便是自己肯說出真相,那個懦弱的縣令也未必敢秉公而斷。可他們的確沒能說出真相,他愧對小官吏。

小官吏高高在上地對他說道“……有時候,求人……不如求己!”

從開始,小官吏就說地頭頭是道,爭,就是從不可能裏爭可能!爭,就是弱的一方去打強的一方!爭,是要流血的!如果,你隻是稍受挫折就打起退堂鼓;如果,那股子熱血一退你就變回原形,那你是什麼?你還是窩囊廢,頂多算是個偶爾會發脾氣的窩囊廢!

故事到這裏結束,接下來,是李承道一如既往的廢話。

我的看法,是那位小官吏太過膚淺,太過天真,太過自私。或者說,是根本沒有資格,沒有立場站在高處。

用別人的懦弱妥協來襯托自己不屈的高大嗎?

對別人怒其不爭哀其不幸,他有什麼資格?

要別人能夠作證,你要先保障人家的安全再說。原告證人安全得不到保障,隨時都可能被犯罪者威脅,甚至失去更多,那他們作用,不就是一個未知數了嗎?

還是說,他們就必須要犧牲自己的一切,來成為他所要的證據?

用別人巨大的犧牲,甚至失去殘存下來的一切,換來犯罪者的繩之於法,從而作為他的功績?

那換作是他呢?他被犯人用自己最愛的人生命安全做威脅之時,是不是會毫不猶豫地站在正義那邊?哪怕犧牲了自己的愛人?

還是說,要別人承擔莫大的犧牲,來成就他的正義,這就是他所謂的公道?他所謂的正義?

實際上,他所做的,不過是搭建了一個平台而已。被別人打一頓傷了條腿斷了條胳膊,一百天養好之後繼續活蹦亂跳的,可人家失去的是自己的兒子、自己的孫子,人死了永遠都回不來。

有人說,小官吏的本意是好的;那是不是出於好心而做了錯、甚至犯下了罪責,就不用承擔責罰了?他就不應該慚愧、自責了?他就是正義的一方了?

男女授受不親,好歹海瑞為此餓死了自己的女兒,他呢?

或許是我偏激,可這種事,涉及到相關個人的人身安全,就必然會遇見,是永恒的命題。對之視而不見,或者不予考慮,容忍他人莫大的無端犧牲,在我看來,那就是一個偽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