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
連銘墨跨上前,掏出錢包:“打翻你的什麼粉,賠你的。”直接將幾張百元大鈔塞在林迪的上衣口袋,不給答複又走了。
林迪無言,抽搐口袋的錢緊握在手裏,站立了幾秒又轉過身大步朝校外走。
經過連銘墨和秦佳佳時,林迪把頭仰得老高,有鼻孔朝天的架勢,他並不打算把錢還給連銘墨,反正他又不缺錢,何況他本來就打翻了自已的米粉,自已又很缺錢,書費還沒給呢...
“他還挺傲!”
連銘墨深皺著眉頭看著林迪的小身板不語,最後鑽進了旁邊的跑車中。
林迪邊叫著快餐不著痕跡的斜眼看著飛馳而過的跑車,哼了兩哼。
“小帥哥,好了。”
“哦,謝謝阿姨。”給了十六塊錢,屁顛屁顛的拿起走了。
要不是有著不義之財他才舍不得吃,十六塊?什麼概念?他高中那會一個月也就50塊......
回到宿舍果然一個人都沒有,也好。
匆匆的吃晚飯林迪便開始數錢,發現那公子哥隨便一掏竟然給了八百塊,有點罪惡感,要不要還給他?但是想到以前,林迪理直氣壯的把錢塞進了行李箱裏。
盤算著不久就要軍訓了,要花錢買衣服,又得話費一百多,書費是兩百多,不免的肉疼,這事肯定是不能夠跟老媽說的啊,他家現在用的就是死去的老爸留下來的錢,這些連老媽打牌的都不夠,學費都是深思熟慮才掏出來的,差點林迪媽為了錢的事不讓林迪讀大學!
想到錢就想到了那個公子哥,林迪不免的發氣,不知道上輩子到了幾輩子的黴在今生才能二次遇見他,是女生就好了,緣分,男生算什麼?
仇人嗎?他又不是壞人,雖然對社會沒多大貢獻,好歹也基本屬於有益而無多大害的一類,正正經經的考上了個大學,就算青春期的回憶很悲慘,但是他還是挺過來了,沒要求升官發財,但是如來佛主要公平啊!
林迪拉開抽屜拿出一串臨走之前目前交給自已的一串佛珠,聽母親說過這曾是他爸爸特意為他出縣城求的,在九幾年的年代花了五塊錢!
盤腿坐在床上,佛珠掛手心,嘴裏阿彌陀佛,有模有樣的學著和尚開始念經...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教之道,貴以專......
他不會經文,《三字經》也是可以的。
念了會,林迪覺得自個的心急躁了,想著自已要和那公子哥在一個學校,就有一種人生會完蛋的感覺。
村裏的人的期望。
母親的希望。
都會化為烏有。
“啊!!!!!”
..........................
☆、007、每晚懷念?
早上聽完老班的絮絮叨叨,交完所有的費用,幾個男同學便去領軍訓要穿的迷彩服。
林迪屬於瘦弱的,班主任根本不打算讓他去可是他爭先恐後的也無奈,其他男生都巴不得不去。
想著即將要軍訓,林迪就興奮得不行,初中高中的時候,學校都以部隊的人員太忙抽不出空都沒有進行軍訓過,對於他來說,軍訓就等於像大男子漢前進一大步,畢竟他還瘦弱了。
迷彩服是綠黑交間的短袖,全套去了100塊,這著實心疼不已。
全部發了下去,班主任交代了幾句,便解散了。
林迪將迷彩服抱在自已的懷裏,一臉的陶醉,完全不為未來的一個月受苦而痛苦。
毛前程有點看不下去,甩了記白眼:“你能不能不要把你身上的鄉土氣息表現得這麼淋漓盡致?”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