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1 / 3)

邊的窗子啊。跟早上的太陽一起咻地射進來的。”

房間裏的窗戶完全大開,因為太溫暖的關係,所以睡覺的我好象忘記關了。窗戶玻璃的正中央,貼著一張看不出來上麵寫了什麼的護身符。不隻是那裏,家裏的牆壁還有門上也都貼著一模一樣的東西(隻有玄關跟老妹的房間掛著十字架)。

聽起來好象我是被什麼奇怪的宗教集團給洗腦了一樣,不過這實在是沒辦法。因為這些東西真的有用,可以有效地防止鬼魂進入。

在護身符或是十字架這種所謂有靈力的東西所保護的地方,鬼魂是沒有辦法進入的。

就如同我剛剛所說的,實際上到底是這些東西真的有靈力呢?還是由於鬼魂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因此容易受到暗示呢?詳細的理由並沒有人知道。

反正,大部分人的意見都是:隻要有用,管它什麼原因呢!

順帶一提,這個護身符貼紙,在百圓商店一百圓就可以買到五張一套。看起來隻不過是印著複雜圖案的貼紙罷了,所以比起什麼有靈力之類的,我倒覺‘具有影響力的暗示’這個說法,還比較有說服力哩!

“......好啦,有什麼事?”

深春嘿嘿嘿地笑著,看了看蹩眉的我。

“我們去約會吧。”

“不要。”

“啊?”

“我跟你說,每個禮拜都出去玩還得了。放假的時候我得預習數學,還有現代國文的作業,繳交期限應該是星期一沒錯吧?”

深春目前還是繼續去學校上課。不過以現在的法律來看,就算變成了鬼魂,還是算作已經死亡,因此深春實際上並沒有學籍。(但因為老師跟同學們的好意......還是該說故意找麻煩?居然把深春的位置安排在我隔壁。她生前我們可是不同班耶!)

“討厭啦,你也太認真了吧。光隻有念書的話,你以後會變成無聊的大人喔!”

“那也無所謂啊。將來進入好大學之後,可以找到好工作,然後建立一個美滿的家庭。我願意成為一顆現代社會中的小螺絲釘來度過我的一生。”

“一點都不像個年輕人。”

鼓起雙頰氣呼呼的深春,也實在管得太多了點。

“好嘛好嘛~我們去約會嘛!我們可以去逛街買東西,去吃飯,去看電影啊。要不然,就去賓館吧。反正我們是情侶了啊!”

“......去賓館?然後咧?”

“看你喜歡怎麼樣都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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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上來說根本不可能嘛!”

“這個部分我會用精神力量支持下去的。”

“哪有可能啊!”

......雖然聽起來很蠢的對話,不過也是很實際的問題。

我跟深春的關係從青梅竹馬變成情侶,這點就算了啦。反正我也覺得她滿可愛的。

但是,好不容易變成了情侶,卻連愛愛甚至親親都沒辦法,往後也百分之百沒有機會做這檔事,要我接受這種柏拉圖式的愛情,實在是不可能。隨便聊些五四三,然後偶爾一起出去玩的話,這跟我們是青梅竹馬的時候根本沒啥兩樣嘛。唯一慶幸的是,我不用再擔心深春的物理攻擊。

但現在,即使我想對其他女生下手也沒有機會,在深春發生意外的時候,我那丟臉的赤摞裸告白,不知為何已經成為全校美談,過了一個月之後還是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因此我跟深春就這樣成為了全校公認的情侶。如果我想做點什麼別的事情,絕對會被學校裏的同學吊起來痛扁吧!因此,這一個月來,我可以說是欲求不滿到了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