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品嚐著這美味,想必它劃過舌尖應該會有些澀甜吧,畢竟這是最好的酒。可憐我是感受不到了,隻能用心去臆想。不知道為什麼,我會喪失味覺。照理說不可能的呀,我那麼發瘋的打碟隻會傷到自己的耳朵,而我,也確實半年前就聽不到任何東西了。可又為什麼,前天,我連甜苦也分辨不出了呢?估計這是冥王向我發出的邀請吧。不急,等我一會。
品盡了所有的人生,我這一輩子,也算是完整了吧。那,我就走了吧。心是那麼的平靜,手是那麼的安穩。我拿起桌子上的刀片,休息,是我三年來最大的夢想,而今天,一切又是那麼的適合。
選擇這種離開的方式,怎麼說也是自己對這世界的一點點控訴,血液這東西,實在是罪惡之源。我自認為是一個罪孽不重的人,那麼,我希望自己是能以一個聖潔的靈魂而前往的,這樣就可以省去了煉獄的痛苦,直接升往那白色的天堂。
轉念突然回頭,總覺得還有一絲小小的期待未果。然是那燦爛的煙花,在這黑色的天幕中綻放,甚是美麗。也許是某家商場的慶典吧。聽說,絢麗的煙火會吸引那善良的天使駐足觀賞,如果這時能許願,一定會得到垂青,因為天使的心情很好。
那,請許我一個下輩子吧!田馥甄,不管你會不會愛上我,隻求,請我愛你的權利!
牽掛了無痕,我是安然的離去的。當那冰冷的刀子劃過我細弱的手腕時,我卻感覺到了它的溫暖,一種解脫的溫暖。而那紅色的血液更是刺激了我唯一的一點感官。它緩緩的從那缺口流出,美的有點另類,有點慘然。原來,撇開它內在汙穢,它真的是無辜的,燦爛的。
小甄,你知道嗎?我真的很愛你。
從第一眼看到你,就徹底被你征服了,黑色精靈般的嫵媚,迷的我腦子裏再也放不下其他。你那纖細的腰,隻有我能圍住,你那孤寂的心,是由我去喚醒,你那冰冷的手,是應被我來溫暖。
隻是,我一夜間沒了權利。
那天,我為了一個氣息有點象你的女子和王磊打架。
等我們醒過來,卻發現,那女子已然消失,如鬼魅一般,似乎從未出現。而我,而他,已是滿身傷口。我的左臂有一道很深很深的口子,那鮮紅的液體正汩汩的往外淌個不停。卻不知道是為誰而流。霸道的他右臂勾起我的左臂,很堅定的指天指地,我們結拜為兄弟。
你回來的前兩天,他給了我一通電話,焦急且內疚:叫我去醫院驗一下血。因為,複雜亂搞的他,得了一種病,是免疫係統疾病,俗稱:AIDS。
所以我,再也不能愛你了。我隻能那麼絕情,我寧願你恨我一輩子,你知道嗎?
好困,我真的好困,感覺眼睛都快閉起來了,腦子裏也不再是那麼的清晰,很,很混沌,混沌。估計我就快,可以徹底的休息了吧,好期待呀,因為這三年,我真的太累了!
對了,最後再說一句:其實那天,我有去機場送你的,就躲在柱子後麵,摸著我們“愛的見證”,送你踏上了獨自一人的幸福世界。
我知道我是自私的,要你一個人去承受兩個人的夢想,是我不好,對不起!
可認識你,真好,好……
2004年9月8日,我和她交往整整三年。
從此,天各一方,兩兩相忘。
<完>
2004年9月11日,我接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我的一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