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1)(1 / 2)

賺錢不妨使出歪點子

雖說賺錢要走正道,有時不妨使出一點兒歪點子,一同小人,就可實現自己的賺錢目的。

春秋戰國時期,宋國有一個名叫監止子的大商人,在市場上看到許多人在爭著購買一塊璞玉(未經雕磨的玉坯)。大家出的價錢約一百金。監止子看出這塊璞玉確實是塊質量極好的美玉坯子,但他又不願多出價錢去爭買,便想了個歪點子,假裝看玉失手,把璞玉掉到地上,碰壞了一小塊。因為碰壞了,別人都不來爭了。賣主要求賠償,他就按大家出的一百金的價錢,賠了那個賣璞玉的人。毀壞的玉坯經過修理加工,變成了一塊很好的美玉,賣價竟達到了一千金,監止子獲得了十倍的利潤。

監止子做這宗生意,雖是采用了不正當的手段,而實際上他是巧妙買到手,價格並未少付。當他用假失手買到手後,又居奇賣了高價,獲了大利,發了大財。用這個辦法做生意,表明了監止子超常的經商才能。他知道,如果他也參加到爭購的行列之中,必然陷入眾多競爭者彼此抬價相互爭吵的漩渦之中,致使賣璞人視奇貨可居,不願出售,或無限製地提高要價,多費口舌。摔破一小塊,無損玉的價值,打消了爭購者的興趣,也使賣璞人下了趕快處置的決心。結果,他順利地實現了購買璞玉的目的。

我們並不提倡搬用監止子毀壞商品的辦法去實現順利購入,而是從這宗買賣中得到啟示:當麵臨眾多爭購者搶買自己急於購買的商品時,應考慮如何運用不同於眾人的手段,去實現自己的購買目的。

托兒

商人總是玩弄各種花招來引起人們的購買欲,以此達到銷售的目的。他們的招術不盡相同,但手法卻十分高明,有時一家人扮成競爭對手,演起了“雙簧”戲法,竟然使人難辨真假。

在美國費城西部,有兩個敵對的商店,一個叫紐約貿易商店,一個叫美洲貿易商店。兩個商店剛好是隔壁鄰居,店老板卻是死對頭,他們之間常展開價格競爭。

當紐約貿易商店的窗口上掛出:“出售愛爾蘭亞麻被單,該被單質量上乘,完美無缺,價格低廉,每床價格6.50美元。”美洲貿易商店的窗口會出現:“人們應擦亮眼睛,本店被單世界一流,定價5.95美元。”

除了廣告競爭之外,他們還常走出商店,相互咒罵,甚至大打出手。最終他們中間有一個會從競爭中退出來,宣稱另一個店老板是瘋子,在他那裏買東西的人都是瘋子。於是人們會跑到競爭獲勝的商店買完所有的床單。在這一帶,他們的不斷激烈競爭,使人們買到各種物美價廉的商品而獲利不少。

有一天,他們中間有一位老板去世了。幾天後,另一位老板開始了停業清倉大銷,然後,他搬了家,人們再也沒有看見他了。

當房子的新主人進行大清理時,發現兩位老板的住房有一暗道相通,他們的倉庫就在住房下麵。通過進一步查證,原來兩位老板竟是手足兄弟。

什麼咒罵、恐嚇和其它人身攻擊,原來是在演戲!所有的價格競爭都是“雙簧”,誰獲得了勝利,誰就把兩個店的商品一並拋出去。他們的“騙局”持續了30多年,竟無人識破。

替罪羊

我們常聽說某些國外政要為防不測遭別人刺殺或暗算,往往會尋找與自己麵貌酷似的人,在某些不必要親身出席的場合讓他出場,這樣一旦碰上風險自然也是由他來承擔。在這裏,這個與真政要舉止都極相似的“假政客”就成了真政要的替罪羊,成為風險的轉嫁品。

在商場上這種例子也不少,當然不是指大亨尋找替身。要將風險減少,完全可以尋找一個能轉嫁風險的“替身”,如果冒險成功,利潤當然是自己的;而萬一失敗,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與後果都將由這個替身來承擔。

包玉剛在與英資怡和洋行爭奪九龍倉控股權的決戰前夕,將已買到手的九龍倉3000萬股股票全部轉賣給隆豐國際投資公司。這一舉動令香港各界人士迷惑不解,並對隆豐買股一事紛紛猜測。其實隆豐是包氏財團控製下的一個上市公司,包玉剛這一招就是尋找“替罪羊”以轉嫁風險。因為收購一旦失敗,包氏財團就會有幾十億港元的損失,代價慘重,甚至有可能由此衰落,而將萬一失敗後的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推給自己手下能獨立核算的隆豐,由它獨擋一麵,這樣公司的損失與成功後巨大收益的對比是很懸殊的,完全值得冒這樣的險。包玉剛巧施丟車保帥計,解除了後顧之憂,運籌帷幄,終於成功地將九龍倉控股權控製在自己手中。這個例子有個特點,這個“替罪羊”實際上是自己手下,可謂“羊毛出在羊身上”。

還有一種尋找“替罪羊”的方式就是打其他公司的主意。比如自己要進行某項風險比較大的投資或經營活動,完全可以把這個活動分成許多小的活動步驟,再將這些小活動中風險大的但別人能接受的部分推給其他公司去做,自己則是坐壁上觀,從中漁利。這對於那些急於達成交易的公司,則更可以輕易控製,使之不知不覺成為自己的“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