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郎騎竹馬來 第十章
十四歲這一年,小鹿以著很漂亮的成績從高小畢了業,升到比利時中學去了。
比利時中學本來也是一所教會學校,但是宗教色彩並不算濃。進入學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許多大學生來看新鮮。小鹿有點糊塗,不知道他們圍觀自己,是因為自己長得美還是長得醜,要說美,似乎不大可能,因為大少爺一直說他是越來越醜;要說醜,卻也不該醜到要轟動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學校裏因為成績優異,也是出慣風頭的了,所以神情舉止很是平靜,是個冷淡驕傲的樣子。
在新學校裏,他也有幾個老相識,為首一人便是餘翰文。餘翰文幼年時期是個小胖子,長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條條的少年,白臉配著一副金絲眼鏡,看著十分斯文。新學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開來擺放的,所以餘翰文和小鹿中間隔了一條過道,沒辦法像在小學校裏那樣再當同桌。
在上課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鋼筆,又把教科書擺在麵前,要在書皮上寫下名字。可未等他擰開墨水瓶蓋,餘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哎!”
小鹿扭頭看他:“幹嘛?”
餘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遞出了一杆金燦燦的自來水筆:“給你的。吸飽一次墨水之後能用好幾天,以後就不必再帶著墨水瓶了。”
小鹿是個天天寫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筆,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過之後,他卻又搖了搖頭:“謝謝你,你自己留著用吧。”他對著餘翰文一晃手裏的蘸水鋼筆:“我……我用這個習慣了,換了筆反而寫不好。”
餘翰文欠身拿過小鹿的墨水瓶,然後擰開自來水筆,自行將它灌飽了墨水。用一張草紙把筆尖擦幹淨,他連筆帶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麵前:“我有好幾支呢,一個人也用不過來,你收下吧!”
緊接著他換了話題:“今天是半天課,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課好不好?我舅舅從歐洲給我郵了好多地理畫報,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歡的,我就借給你。”
小鹿遲疑著用手指一摸自來水筆的筆杆,要說要,是真想要,也知道餘翰文對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給了,就必定是發自內心的真想給。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來,不能讓大少爺瞧見。
大少爺的人是長成大小夥子了,可心眼卻是與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對別人是不是也這樣,反正對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緊。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譽代表一樣,偶爾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罵自己嘴饞不要臉;自己跟同學出去看一場電影,他知道了,也要譏諷自己占人便宜,因為電影票子是同學買的。小鹿也想請客,可手裏是真沒錢——家裏上下,從來沒人想過要給他錢。他也沒法去要,因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讀的學校更別說,是北京城裏數一數二的有名學校。他雖然自己沒碰過鈔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錢,他自己算著,真是不少了。
拿起自來水筆,小鹿擰開筆帽握住了,在課本上一筆一劃的寫下了“鹿子蘋”三個字,又在下麵標了自己的英文名。這筆的確是好,筆尖又細又韌,顯得墨水顏色都好看了許多。側過臉對著餘翰文一笑,小鹿有點不好意思:“謝謝你。”
餘翰文很大方的一擺手,表示別客氣。
中午放學,小鹿打發走了家裏的洋車夫,跟著上了餘家的汽車。餘宅是他喜歡去的地方,因為餘翰文自己有個大書房,裏麵全是書,隨便看;書房裏還有個大留聲機,配著十幾張有聲電影的唱片,也是隨便聽;更好的是餘翰文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全都洋派活潑,會伴著留聲機的音樂跳外國舞。而他們讀書唱歌跳舞,家長和仆人們也都不幹涉。
很快樂的在餘家度過了半個下午,小鹿挑了兩本厚畫報,要帶回家裏去看,又眼巴巴的問餘翰文:“大姐今天不回來嗎?”
所謂“大姐”者,其實今年也剛滿十六歲,生得明眸皓齒,穿著洋裝披著卷發,說笑時的動作很大,是位標準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別喜歡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無論說點什麼話,他都很愛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