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節(1 / 1)

魂才化作動物的形象在人們的住處出現。它們到處漫遊,除巫師之外,誰也看不見它們。那些強有力的靈魂喧囂著疾馳而過,其弱者則悄然來去。它們有時相互毆鬥,如某巫師之體外靈魂被打敗者,則該巫師本人便臥病或死亡。最懦弱的巫師,其靈魂幻化為狗形,它使其人形之身不得安寧,總是撓他的心神,撕碎他的軀體。最強悍的巫師,其靈魂則幻化為雄馬、角鹿、黑熊、老鷹或野豬。此外,圖魯金斯克地區的薩莫耶德人認為每個巫師都有一個自己熟悉的幻化為野豬形象的鬼魂,用一根魔帶拴著牽了到處走動。野豬一死,巫師本人也就死亡。有些故事說到巫師們之間的爭鬥,他們先將自己精靈遣出戰鬥,最後才親自出馬相搏。馬來人相信“人的靈魂可以進入別人身上或動物身上,或者更確切些說,認為二者之間可以形成一種神秘關係,即一方的命運完全依賴於另一方的命運”。

新赫布裏底群島中莫塔島上的美拉尼西亞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體現出靈魂存在於體外的概念。在莫塔語裏,“塔曼紐”(tamauiu)一詞意↓

北卡拉巴的埃克特附近有一個聖湖,湖中的魚都被小心護養,因為人們以為自己的靈魂寄附在那些魚的體內;如果殺死一條魚,就立即有一個人死亡。不多年以前,卡拉巴河內有一條巨大的老鱷魚,民間都說有一位酋長本人住在杜克市內,他的體外靈魂就寄居在那條老鱷魚的體內。愛好狩獵的副領事們時常去獵取這條鱷魚,一次一位官長設法擊中了它,於是那酋長馬上就腿上有傷臥床不起。他宣稱被狗咬了,可是那精諳巫術的占卜者卻搖頭不肯相信這理由不足的托辭。此外,在洛科賈和尼日爾三角洲之間的尼日爾河兩岸一些部落中流行這樣一種信念,“以為人可能具有一個以某種動物形態存在的alterego[拉丁語:意為第二個我。],為鱷魚或河馬。據說人的生命同這動物的生命密切相聯,一方受到任何影響,另一方身上立即有所反應;如一方死去,另一方也即身亡。不久以前有一位英國人在當地土人村莊附近用槍打死了一隻河馬,這村一個婦女的朋友那天晚上恰巧死了,於是就要這英國人賠償人命,終於得到五個英鎊作為對死者的撫恤。”中美洲的薩波特克人,每當婦女分娩時,她的親友都聚集在小屋內並在地上畫出各種動物,每畫好一個,就把它擦去,這樣一直進行到嬰兒誕生時,畫好在地上而未擦去的動物就被看作是新生嬰兒的“通納”(tona)或“第二自我”。“等孩子長大時,就給他一頭代表他的動物,由他飼養照管,正如人們的信念那樣,孩子的健康和生命都同這隻動物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要活都活,要死也都同時死亡。”或者更確切些說,該動物如死亡,其人也很快就要死亡。在危地馬拉和洪都拉斯印第安人的納古爾(Nagual)或勞爾(Naul)[這兩地印第安人的土語,都是第二自我的意思。]可以是非生物或生物(一般都是動物),它同每個個別人命運與共,人的禍福取決於其“納古爾”的榮枯。據一位老作家說,危地馬拉許多印第安人“受邪魔愚弄、相信他們的生命依賴於某某野獸(把它們當作自己的魂),倘該獸死亡,他們也即死亡;倘該獸被獵逐,他們就心跳得厲害;倘該獸昏厥,他們也昏厥;更有甚者,他們還受邪說影響,竟將自己扮成該獸的形體(通常他們喜愛扮為雄鹿或雌鹿,雄獅或猛虎,狗或鷹),並在野獸的形體下遭遇射獵受傷”。印第安人聽信蠱說,以為他們的“納古爾”一死,他本人也就連帶死亡。有個傳說故事明確說到:在克薩爾特南戈高原上同西班牙人最初的多次戰鬥中,印第安人的酋長們的納古爾都以巨大毒蛇的形象進行格鬥。最高酋長的納古爾特別引人注目,它是一隻碧羽輝煌的巨鳥。西班牙人的將軍彼德羅返路阿爾瓦拉多用劍殺死了這隻巨鳥,印第安人酋長隨之也即倒地身亡。

澳大利亞東南部的許多部落中男女兩性各有專門的動物屬類作他們的納古爾,像中美洲的印第安人一樣。不同的是,印第安人明確知道自己生命與之相連的是哪一頭動物,澳大利亞人隻知道他們各人的生命都同某一種屬中的某一動物連在一起,卻不知道具體是哪一個。結果自然是:所有男人都不殺傷,並且保護與他們生命相連的某一種屬的所有動物;所有婦女也都不殺傷,並且保護與她們生命相聯的另一種屬的所有動物;因為誰也說不上這兩種有關種屬中的任何一頭動物的死將會導致哪位男子或婦女的身亡,譬如像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