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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吳修問埋頭吃飯的陳珈,“你怎麼看這個案子?”
“一個男孩很小的時候殺了他妹妹,他將妹妹拋屍水井,第二天去看時,妹妹的屍體不見了。”
“五年後,他和朋友吵架,失手殺了朋友,隨後把屍體扔進了那口神奇的水井。第二天,屍體又消失了。”
“十年後,他殺了一個討厭的同事,同樣拋屍水井。如他預料那般,第二天去看時,屍體消失了。”
“二十年後,他殺了身體不能自理的媽媽,屍體依舊扔在了井裏。第二天去看時,屍體還在……又過了兩天,屍體還在……如果沒有了幫他處理麻煩事的母親,屍體一直都會在!”
陳珈依舊認為楊莉莉一案的凶手是楊雲,楊老倌也許殺了他妻子,但在楊莉莉的案子上,他是幫楊雲頂罪。
吳修搖搖頭,我看到另一個故事。
“一個男孩,自幼背負著母親卷走家財隨漢子遠走他鄉的流言長大。他性格叛逆,將愛好變成了生活的全部,卻因為這個愛好失去了下半身自由行動的能力。”
“傷愈後,一個曾經能和風賽跑的人被徹底困在了一張椅子上。他憤怒,想知道誰該為他的痛苦負責。思來想去後,那個棄他而去的母親是一切的罪魁禍首。若他的母親還在,家裏的錢財還在,或許,或許一切都會不樣。”
“為了報複同母親一樣的女人,他開始學習上網,學習如何殺人不被抓,直到他發現了母親卷款逃走的真相。”
陳珈問:“照這種說法,楊雲殺人是為了嫁禍楊老倌,那枚指骨是他故意放在鹹菜壇邊讓我們發現的?”
“基本上是。”
“什麼意思?”
“我認為案情是這樣的,楊雲猜測楊老倌殺了他的母親,卻猜不到如何下的手。他通過網絡找了個同母親差不多的女子周芳,想利用此女刺激楊老倌,重現其母失蹤的真正原因。【文學樓】”
陳珈搖搖頭,“周芳是楊老倌殺的?就因為周芳和楊雲的生母來自同一個地方?這有會不會太牽強?”
“你認為楊雲有能力讓周芳‘消失’的無影無蹤?”指認犯罪現場時,楊老倌非常清楚的交代了他如何殺死周芳,又如何將周芳的屍體製成鹹菜。吳修不覺得這番口供有假。
“假設你是對的,楊雲通過周芳知道了自己母親失蹤的真相,你要如何解釋楊莉莉的死亡?”
“楊莉莉是楊雲所殺。隻因沒人尋找周芳,楊老倌得不到法律的製裁,楊雲隻能故技重施把楊莉莉騙至家中殺害。楊老倌知道兒子殺人,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明就是為了回家之後能幫兒子處理屍體,隻是沒料到楊雲自己處理了屍體。從那時起楊老倌就做好了伏法頂罪的心理準備。”
陳珈放下筷子,一臉不信的問:“要那麼曲折?有必要用殺人來報複自己的親爹?直接報警不就完了?”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或者死刑的,如果二十年沒有被發現,可以不再追訴。他一直以為自己能原諒父親,卻發現原諒太難!想要父親伏法更難,估計除了猜測和那枚指骨外,他沒有任何證據。”
“照你這麼說,楊雲和楊老倌都不是連環殺手?隻是兩個心理扭曲的變~態?”
吳修蹙眉陷入了沉思,半晌才道:“所有一切都隻是我們的推測,真實情況隻有他們父子最為清楚。”
“我堅持自己的想法,楊雲是連環殺手,楊老倌不過是替兒頂罪。這樣挺好,楊雲鑽研殺人那麼多年,隻怕早已把刑法倒背如流,楊老倌若不頂罪,這個案子真沒辦法往下查,總不能讓人把吃進去的酸鮓肉吐出來吧!”
“你們警察挺沒有意思的,隻要找不到證據,罪犯就能逍遙法外。好比這個案子,明知有疑點卻隻能相信楊老倌的供述,因為找不到楊雲的犯罪證據。還有,案情不能公開,你說楊雲會不會子承父業繼續賣酸鮓肉?”
陳珈的嘲諷讓吳修再次皺眉,“一個好的警察就得跟著法律走,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執法權。你的想法有些偏激,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王強的事情,因為我沒有插手月牙湖案件?”
“吳教授,我的世界裏隻有三件事,天的事、別人的事、我的事。天的事,我管不了;別人的事,和我無關;我隻管好自己的事。你讓我討論案情,這就是我的想法。”
“我是普通市民,沒有太高的覺悟,警察存在的目的就是主持公道,能讓人有怨報怨,有仇報仇。”
吳修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陳珈知道辦案的規矩,警方的無奈,法律的界限。她隻是拒絕接受這一切,隻因為月牙湖的案子至今沒人去管。
“你還小,這世上並不是非黑即白。很多壞人在做好事,很多好人打著善意的旗號卻做了壞事,人性非常的複雜。”
“我覺得人性很簡單,你覺得複雜是因為你想的太多了。楊雲和楊老倌究竟誰是真凶,周芳與楊莉莉是否是同一人所殺,所有疑點警察都能查清,隻不過沒人願意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