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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珈不覺得法證工作有趣。
每一個案發現場都有無數檢材,法證的工作就是把這些檢材和嫌犯關聯起來,有用的叫物證,沒用的叫垃圾。區分物證和垃圾的過程枯燥且乏味,完全和有趣無關。
“法證工作比較枯燥,隻有當刑警通過物證抓住凶手時,我們會有一點兒成就感。”
李誌東又問:“喜歡我二堂哥嗎?”
“什麼意思?”
“如果有天不喜歡他了,你可以給我打電話。”
陳珈看著李誌東突然笑了。
“你笑什麼。”
“你比李誌軍坦誠,有什麼想法都寫在臉上。”
“是嗎?說說看,我臉上寫著什麼?”
“寫著遺憾,你覺得我這樣的條件跑去當警察真是暴殄天物,這職業又苦又累又沒有錢。”
李誌東點了點頭,“真不愧是警察,觀察能力和我二堂哥一樣強,難怪他那麼重視你。我猜你的家庭條件一定不錯,看著就和顧秀芳不是一種人。”
聽他說話的語氣,陳珈可以排除他對顧秀芳有意思。那他是嫉妒李誌國呢,還是李誌軍?
她頗有誘導性的問:“你覺得顧秀芳是哪一種人?”
“為了達到目的什麼都可以出賣的人。”
“是嗎?都說人以類聚,物以群分。難不成你的兩個堂哥也是這種人?”
這次輪到李誌東笑了,“警察沒一個好東西,我差點兒就中了你的圈套。不過一個女人,我的兩個堂哥怎麼會和她一樣。”
陳珈沒有接話,她大概能猜出了李誌東真正嫉妒的人是誰。一個把女人當成玩物的男人,顯然不會嫉妒他的同類。在他眼中,李誌國開跑車,找情~婦,這是同類。李誌軍當警察,救助弱者,顯然是異類,還是一個讓他感到不舒服的異類。
“我這番話,你會和我二堂哥說嗎?”
“說什麼?你對我有意思?女人對男人說這種話題,通常都是為了加大自己的感情籌碼,你覺得我需要?”
李誌東臉上再次出現了嫉妒的表情。無論什麼事兒,李誌軍都比他優秀,包括挑女人的眼光。
打飛碟,應該是飛碟射擊,奧運會傳統項目。也不知李家從哪兒搞了一套拋靶機,還在自家後院建了個射擊場。
陳珈不懂槍械,但看李誌軍小心翼翼的態度,射擊用的槍械肯定具有殺傷力。
“瞧我二堂哥那樣兒,有必要那麼小心嗎?這裏的槍都改裝過,遠距離射擊根本沒有殺傷力。有次我用來打狗,見狗應聲而倒,還以為它被我打死了,怎知人一靠近,那畜生嗷嗷叫著就跑,倒把我嚇了一跳!”
陳珈從李誌東手中接過槍,小心觸摸著槍支的線條,“可以教我使用嗎?”
“確定要我教你?二堂哥是可以用真槍的人,他比我專業,幹嘛不要他教?”
不遠處,顧秀芳顯然跟李誌軍提出了同樣的要求。後者自把槍支遞給李誌東後,被顧秀芳纏得根本無法抽身。陳珈朝兩人看了一眼,總覺得李誌軍的行為有些刻意,忍不住說:“入鄉隨俗,大家都在演戲,我不該配合一下?”
“恭敬不如從命。”
李誌東說著就想要將陳珈圈在臂彎裏,卻悲哀的發現身高不夠,一旦站在陳珈身後,他根本無法指導她用槍。
“稍等,”他將工人送來的便攜式小冰箱墊在腳下,這才夠高度指導陳珈如何用槍。
隔壁的顧秀芳顯然學得比陳珈快,當她成功的射擊了一次後,大聲問:“我們要不要比賽。”
李誌東不屑地哼了一聲,問:“菜鳥,人家挑釁了,敢不敢比?”
陳珈抬著搶,努力將槍支想象成身體的一部分,不斷回味著李誌東教她的方法。
如何用槍,李誌東肯定不如李誌軍專業,但他常在國外玩實彈射擊,有著豐富的射擊經驗。從非專業的角度而言,他的指導已經很不錯了。
“我想開一槍試試,”子彈隨著陳珈的話語一起射出,不太正確的用槍姿勢震得她差點兒脫臼。
“你沒說過後座力有那麼強。”
“小姐,是你太緊張好不好。”
陳珈確實緊張,扣動扳機的那一刻,她想起了記憶裏的那場大火,還有火光彌漫中背著槍的吳修。槍聲是她揮之不去的夢魘,那密集的“突突突”聲,像鼓點一樣敲擊著她的心房。
李誌軍終於過來了,關切的問:“你沒事吧?”
深呼吸後,陳珈平靜的說:“沒事。”
跟著過來的顧秀芳再次問:“要比賽嗎?我們兩邊各有一個警察,輸的隊伍今晚負責燒烤。”
李誌東問陳珈:“比嗎?”
“我不吃燒烤,想喝石雞粥。你們會煲粥嗎,石雞要剝皮現殺才夠新鮮。”
石雞又叫石蛙,口感比牛蛙鮮嫩,陳爸爸最會煲石雞粥。他煲出來的粥,口味鮮甜,一點兒腥氣都沒有。每當陳珈回憶起那段空白歲月時,都會下意識的想起陳爸爸,想起她充盈的童年,竭力用這段記憶去覆蓋沒有記憶的幼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