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七、惡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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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父是做煙酒生意的,尹飄雪初中時,尹飄柔的母親挺著肚子逼婚。尹飄雪和尹飄柔是同父異母的姐妹,姐姐乖巧漂亮,成績優秀,遺傳了其母息事寧人的性格。妹妹也漂亮,從小嬌生慣養不說,性格更是繼續了其母不學無術,爭強鬥狠之風,與姐姐完全不同。

姐妹倆相差10歲,姐姐又與生母同住,很長一段時間裏兩人算是和平共處。姐姐嫁給高某那年,尹父生病,小媽嫌髒嫌累,請個護工陪著尹父就算照顧。前妻看不下去,每日做好飯菜送到醫院,護理工作幹得比護工還盡心,尹父總算良心發現把對前妻的愧疚彌補到了大女兒婚禮上。

高某與尹飄雪是同學,兩人從大學到結婚談了六年戀愛。高家也做生意,兩人不管是外貌還是家庭都稱得上門當戶對。結婚時,高家包辦一切,尹父給了尹飄雪六十萬陪嫁,數目不大,卻激起了小媽的嫉妒和不安。

婚禮過後,小媽每每想到高某就覺得這是前妻向她挑釁。看到自己女兒考個高中都得憑關係,她愈發覺得高某這樣英俊有錢,家世良好的男人實在難找。憑什麼好男人要便宜尹飄雪,搶來給自己女兒不是更好?

小媽把還在上高中的女兒安排到了尹飄雪那兒,後者不願,其母卻勸她好好對待妹妹,畢竟是一家人。

尹飄柔在姐姐家一住就是一年,那一年正值姐姐新婚,三人還算相安無事。尹飄柔高二,文理分班,她的成績明顯跟不上同學,有問題找姐夫成了家中常態。

壯年男子,青蔥少女,加一個三觀不正的小媽,一段不倫之戀就這樣瞞著尹飄雪展開了。等她發現自己妹妹和自己老公睡在一起時,尹飄柔已經有孕,這婚無論如何都得離。

離婚後,尹飄雪申請調職,離開渝市去了另一個城市。尹飄柔休學養胎,整日閑在家裏吃喝玩樂,日子過的和她母親一樣。

尹飄柔懷孕三十周時,小媽一改先前對高某溫柔善良的態度,要他娶尹飄柔為妻,並給其一套房子算婚前財產。如果隻是這樣,高某為自己的好色買單也說得過去。可惜小媽不是一個好人,為了壓過前妻,她逼著高某去跟尹飄雪要錢,說尹父給飄雪的六十萬陪嫁是夫妻共有財產,理應在離婚時分割。

高某不願,小媽就說高某強~奸,尹飄柔肚子裏的孩子就是證據。高某無奈,隻得帶著小媽去找尹飄雪討要這筆錢,尹飄雪不願,其母又勸她忍一忍,反正錢是給妹妹,大家還是一家人。

小媽拿了錢,得了房,把剛滿二十歲的尹飄柔嫁給了高某。一晃又過了兩年,高某與尹飄柔除了身體交流,完全沒有共同語言。

尹飄柔不帶孩子,不找工作,也不學習,整日把玩遊戲當過日子,甚至被高某抓到過她帶著網友在家裏胡搞。麵對高某的指責,她說他們什麼都沒幹。高某問她為什麼不穿衣服,她說天熱,反正網友還穿衣服…;…;那日之後,兩人連身體交流都沒有了,過日子就是各玩各的,直到尹飄雪回來。

高某與尹飄雪相戀六年,相識十年,看著尹飄雪還是曾經的樣子,他好想抹去所有不愉快,希望兩人能從新開始。高某像少年一樣熱烈地追求尹飄雪,後者沒有表態,既不接受也不拒絕。得知此事的小媽卻瘋了,她怎麼能忍受搶到手的東西又被搶回去。

她先威脅高某,還是當年那招,不聽話就告強~奸。高某也不怕,直接讓她去告,如果真是強~奸,懷孕之後為什麼不流產?為什麼要收強~奸犯的房子,又為什麼要嫁給強~奸犯?

一招不靈,小媽又想到一招,跑去尹飄雪單位敗壞尹飄雪名聲,說其勾引自己女婿。尹飄雪的事情單位同事早有耳聞,對待小媽的態度就是請保安把她帶走,是非曲直大家都清楚,高某原本就是尹飄雪的丈夫,何來勾引一說。

小媽踢到鐵板,把所有憤怒發泄到尹飄柔身上。說她不懂抓住男人的心,不懂怎麼成為好妻子,搶男人居然搶不過一個快三十的女人…;…;話說多了,尹飄柔也來了脾性,一改對高某不聞不問的姿態,整日盯梢,把高某當成了犯人。

吵架成了家常便飯,吵不過就動手。警方前後接到鄰居報警,高某報警,尹飄柔報警,總之他們把派出所當離婚調解大課堂,沒事就來聽訓。

張馳沒到之前,所裏同事已經輪流勸解過這對夫妻,結果是越勸越吵,越吵越凶。見狀,他開口就對尹飄柔說:“你今年剛滿二十吧!年輕漂亮,幹嘛要找個四十歲乏味至極的老男人?”接著又對高某說,“夫妻講究琴瑟和鳴,看看你們倆,學曆不平等,閱曆不平等,交流起來就是對牛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