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搶先動手(1 / 3)

象征大秦至高皇權的“禦玦”給了皇後,因她腹中有了龍子,大秦江山後繼有人,九重殿下的朝臣即便心有疑惑,誰敢有半句不是?

“陛下?”百裏婧仰頭看他,心頭亂糟糟,她如何認不出這扳指?

去年盛夏還是大興公主的她前往西北為監軍,臨別時他便是這般輕飄飄將扳指塞進她的手心。

那時她以為他不過是給她留個念想,以慰藉夫妻分離相思之苦。後來情意綿綿時她將扳指還給他,他隻是倚在床頭笑眯眯地在她手心寫……以後留著他們的兒子。

若她從前天真見識短,以為那扳指不過是他的心愛之物,作個尋常把玩的小物件兒,並不如她首飾盒裏那些戒子珍貴。可住在秦宮的這些日子,看他日日戴在拇指上,甚少離身,她又怎會不明白這扳指是何寓意。

很震驚,又似乎理所當然,在他還隱藏著身份時,竟已有送她整個西秦的打算。她甚至後知後覺地想起,那時盛京郊外的送別,他隱而未發的眼神,放進她手心裏的分量,是否是想告訴她,別擔心,除卻大興,整個西秦也在她身後。

“朕知曉你的手纖細套不牢,等朕的皇兒長大了,給他。”大秦皇帝拍了拍她的手心。

聽罷這句話,百裏婧才從回憶裏醒轉,無法與他的黑眸長久對視,無論皇子或是公主,但凡她腹中所生的兒女皆可繼承大統,這個決斷太重。

對一個男人來說,對一個父親來說,能給的他也應當都給了,給她容身之所,給孩子一個名分,如她父皇所做的那樣,她從未奢望過多。

倘若他連天下也能輕易交付,以如此荒唐放肆的手段謀得她的安心,她如何能全然無動於衷?他的枕邊人和孩子與他的天下相比,孰輕孰重大秦皇帝應當有分寸。

以整個天下做代價,他的宣誓大張旗鼓,他逼她正視現實,逼她無處可逃。

百裏婧不得不承認,西秦大帝好手段,他像在突厥大營時那樣囂張跋扈,身體力行地時時告誡她,但凡是見過他的人不可能再忘記他,她窮盡一生也無法再抹去他的痕跡。

眾目睽睽,百裏婧牽起大秦皇帝的手,將掌心的那枚扳指重新套在了他的拇指上,扳指光滑溫潤,他的手指骨節分明略略蒼白,這扳指隻和他最相配,合該是他身體的一部分。

百裏婧不再避諱地仰頭衝他笑道:“還是陛下戴上好看,孩子還小,他懂什麼?”

大帝不抗拒她的親昵,握住她的手放在唇邊親了一口:“還是皇後知道疼朕。”

轉而微眯著眼笑道:“皇後,同朕的愛卿們說兩句,今日過後母儀天下,可當好好地替朕繁衍子嗣、共保大秦社稷江山。”

不再躲著藏著,不再遮遮掩掩,他要她活著且陪在他身邊。當著所有朝臣的麵,給她此生難以磨滅的盛事婚典,給她權力,給她尊寵,給她說話的分量。

百裏婧幾乎要被他的眸光溺斃,百姓也好,朝臣也罷,此刻離這個男人最近的是她。

從前的從前,及至未曾登上九重龍華殿之前的昨日,他從來隻有在她麵前的模樣,溫和的、含笑的、沉穩的,乃至機關算盡怒氣迸發,也都隻是在她麵前。

今日,她第一次瞧見他在人前的真實模樣,麵對著他的臣民,威嚴的不苟言笑的……帝王,站在九重殿上的暴君,說一不二不容置疑的絕對強勢。九重殿下人人噤聲,連旗幟的獵獵聲也清晰可聞。

登基九載,弑父奪位……

很奇怪的心思,百裏婧竟忍不住揣測,九年前,西秦大帝初初登基,十六歲的他比她今時今日還要年少些。

十六歲的他一個人站在這個位置,望著腳下的臣民和綿延千裏的江山,他是什麼心情?可曾如尋常少年般露怯?亦或是生來肅殺絕情心冷血冷令人生畏?

如今她輕易登上高位,從天真可笑的公主成為大秦皇後,她身邊有他,那時他身邊有誰?

手被握得緊了些,百裏婧重新收斂心神,對上他的視線,她驚訝於自己開始從他的位置去看諸多事情,開始忍不住去想,麵對眼前困境,若是他,會如何?麵對陌生的帝國臣民,她該如何?

然而,被他握著手,像是從前站在父皇身邊那樣,幼稚天真跋扈囂張的少女不再有清脆泠泠嗓音,換了一副沉靜麵孔平穩語調,對著殿下眾人道:“承蒙陛下錯愛,立我為皇後,腹中孩兒又得陛下垂憐,獲此天恩殊榮。本宮既與陛下結為夫妻,自當與陛下共進退,與大秦社稷共進退。諸位皆是大秦棟梁國之賢才,萬望日後全力輔佐陛下,共創大秦盛世,榮辱與共。”

百裏婧開口,拋卻一國公主的青澀莽撞和嬌憨短見,她的眼裏已看得到更遠更廣闊的天地。

這天地不再是大興河山,盛京的煙雲或是大西北的壯烈。這片陌生的遼闊中原,以河水為養分的大秦土地,據說有九州最浩瀚的山水、最富麗堂皇的秦宮、最風華絕代的秦皇。

三者,她已見其二。秦宮、秦皇,名不虛傳。

她仰視身側的男人,她的夫君從處處讓她擔憂的病秧子成為她的依靠,也換了一副她所見過的最美的一張臉。

她與他是夫妻,從今日起所有的麵子裏子都是一樣的,她和腹中的孩兒將在此安身立命,她絕不會再無理取鬧,讓他顏麵盡失。

九重殿下的朝臣今日的本分便是跪拜,皇後娘娘的誓詞說完,他們跪倒再拜,比之方才更恭敬順從。

“皇後娘娘千歲千千歲!”

“臣等定當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

能出席立後大典的個個不是普通人,上至皇親國戚下至狀元探花,哪個不是有才有智有身份,朝堂裏摸爬滾打過的人物,最講究的就是一個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