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逼上梁山 (2)(1 / 3)

六、雙方擁有××××股票10000股,××××股票5000股,××××股票15000股,市值人民幣23萬元,歸李守傑所有,李守傑需向張佳麗補償人民幣十一萬五千元整。

七、各人衣物、首飾等歸各人所有。

八、李守傑個人公積金存款為18萬元,張佳麗公積金存款為8萬元,李守傑應向張佳麗再支付5萬元公積金補償。

九、鑒於李守傑對張佳麗實行了令人發指的家庭暴力,給張佳麗的身心健康帶來巨大傷害和摧殘,李守傑應正式以書麵形式向張佳麗道歉,並支付身體損傷費二十萬元,精神損失費二十萬元。

十年辛辛苦苦,我換回的是欠她二百萬元債務。按我每月一萬大幾的薪水來說,我要不吃不喝十年才能還清。

本來我隻想到房子由她先選,存款股票一人一半,根本就沒想到什麼汽車、著作權、精神損失之類,而她事無巨細都想到了,連我的公積金帳戶都沒放過。可一直歸她掌管的那些存款,她又一字不提。誰說男人理性,女人感性?我看這話正相反,女人敲詐男人時,一點都不感性,隻有純粹的理性。

我忽然感到一陣悲哀:我明白了,我被人耍了。這麼多年,我在外衝鋒陷陣,可我所最信任的那個人卻一直在算計我。在她的算計中,我跟她在一起就要當牛做馬,離開她就得一無所有。

我為這十年的生命感到不值。是的,這十年是白活了。

從這一刻起,我徹底鄙視這個女人。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從這張紙上看不到絲毫的恩,隻有通篇算計。對她還殘存的那點情感,就被這張紙擦去了。

想到這裏,我輕蔑地把那張紙推給張律師。

“您覺得怎麼樣?”張律師問。

“那您覺得怎麼樣?”我反問道,“您不覺得,上麵的要求有些可笑嗎?您去跟她說,我不會答應的,讓她去法院告我吧。”

“呃……”張律師尷尬地笑了一下,“您的具體情況我不了解,但小孩跟了母親,除了每月撫養費,還要一次性補償三十萬的要求,我還是頭回見到。當時我就勸過,但她堅持。”

“不光是這。”我指著那張紙,“團結湖那房子是我哥的,他出國了借給我住,居然也成了敲詐我一百萬的理由?還有我寫的那本書,一共版稅才五六萬,早花光了,她還好意思跟我要二十萬補償?她有病吧?還有什麼精神損失,她那精神,值二十萬嗎?”

“啊,是這樣。”張律師有些茫然,說,“好,李先生,今兒打擾您了,我先告辭。要不……這張協議您先留下?”

“不用,您帶走吧。”我輕蔑地看了看那張協議,“留在我這兒也沒用。讓她直接到法院起訴我吧,我不會跟她談什麼協議。”

“哦,好,那也行。”張律師收拾好東西,與我握手言辭。

目送走張律師,我突覺呼吸困難。我解揭開領口,癱在椅子上點了支煙,狠狠地吸著。

一口氣抽完了煙盒裏所有的煙,我口渴難耐,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忽然,我發現我的手在抖動,我的肩膀也在抖動,我的渾身都在抖動。我驚訝地向外望去,整個世界都在我的眼中抖動。

是地震?是世界末日?

不,都不是。外邊大辦公室裏,同事們依舊在神態安然地辦公。

等我從抖動中漸漸平靜,我明白,我心中的那個人,連同我對她的愛和希冀,徹底死了。

下班回家,見她一臉冰霜,對我不理不睬,視我為空洞無物。

我盯著她看了幾秒,突然覺得眼前這個人很陌生。她是誰?她怎麼會出現在我家裏?在這以前,無論有過多少爭吵,我記憶中的她始終是十年前遞給我可樂時的樣子。而此時此刻,卻是個窮凶極惡的女人在我眼前晃動。她和我記憶中的那個她判若兩人。

我問:“你真準備打這個官司了?”

“我不跟你談,有事跟我的律師去談。”她態度強硬。

“哼哼,律師找過我了,我跟他說,沒門兒。”我冷笑一聲,“你去法院告我吧!張佳麗,你還真做得出來?不過,我希望你快點去告我,我也看穿你這個人了,早點兒判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