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了,和前妻十幾年的感情,即使離婚後也藕斷絲連了很久。而這次,終於被最後扯斷開來。
緣分盡了的人就是這樣。我懷著對苦心經營十年卻一敗塗地的不甘,輕易被她的幾滴眼淚喚回身邊。但經過幾個月的複合我發現,盡管她意識到自己錯了,想挽回,但她改變的是技巧而非本質。
我已經對她徹底死心了。
我也在改變。離婚意味著我以往十多年付出的那些心血、感情全部付諸東流,所製訂的那些規劃、憧憬統統破滅——這是對自己前半生的徹底否定。等這種自我否定通過離婚形式完成後,雖然我還叫李守傑,但此李守傑已非彼李守傑。以前那個李守傑總給她嗬護和關愛,而現在這個李守傑隻會挑剔和抱怨。
她也發現了一個完全陌生的我。
有個“刻舟求劍”的寓言,故事中那人在劍掉下水時不去找,而等船靠了岸才去找,必然於事無補。婚姻也是一樣,你有毛病在婚內不去改,非要等離了婚才改,也是刻舟求劍。
錯過了就是錯過了,找不回來的。
我終於明白:對前妻,無需再糾結原諒與否。我已完成了對她的徹底告別。當然,過去的那些事還是有印象的,但它們在一天天淡去;最終,隻會留下淡淡的愛,淡淡的恨,淡淡的遺憾。
人生大抵如此,愛恨與情仇,帶了再深的痛與傷,還是終歸會湮滅在一步步走過的時光中。
一種原諒的方式,是淡忘;而淡忘,是放過自己。
一些原諒,其實是告別。
一個月後,老媽來了個電話。前妻把我們的分分合合全告訴她了。
老媽問:“三兒,你真的感覺你跟張佳麗不能再過下去了?”
“嗯,是,媽。我覺得要是跟她湊合下去,會互相折磨。我倆以往的傷害太深了,負擔太重了,沒有彌補的可能。就算她改了,進步了,可我倆之間的關係已經固化了,很難再改變。我對她沒有信任,她想要的是以前的我,不是現在的我。”
“唉,媽理解你。”老媽歎了口氣,“其實幾個月前跟你倆談話時,我就做好了你倆再次分開的心理準備,也沒跟你爸你哥提過這事兒。隻是那時還存著一線希望,還有個婷婷。看你倆都想試一下,我也就支持了。現在過不到一塊,也沒啥好遺憾的,”
“嗯。”
“你跟小羅關係咋樣?”
“嗯,還那樣。”
其實我沒說實話。大白兔過年回來後,與我聯係的頻率開始變少,見麵時我也看得出她心不在焉。
我知道,她父母肯定激烈反對我們的關係,這讓她猶豫了。但我沒有多問,畢竟那時還未結束與前妻的複合。
“你得主動點兒。”老媽囑咐道,“你老早就說要主動,結果又晾了人家幾個月,虧人家還有這麼好耐心。現在對張佳麗你已經盡力了,以後可得排除幹擾,跟人家小羅好好處。”
“我知道,媽。您就放心吧。”
“對了,你一直都沒把她引進門讓我跟你爸看一眼呢。”
“嗯,媽,我去跟她說說,看那天合適請她到咱家吃飯吧。”
“行,抓緊點兒吧,這姑娘你可不能錯過了。”
“嗯,媽,你就放心吧,這次我主動。”
我給大白兔掛了個電話:“這個周末有事嗎?要沒什麼事兒的話,咱們去香山玩吧?我帶上相機。”
奇怪的是,她沒有像以往那樣顯示出驚喜,而是淡淡說:“嗯,行,到時候再約吧。”
“哦,那我到時候再聯係你。”
“行,就這樣吧,我還有事,掛了。”
放下電話,我惴惴不安起來。以往我都是她主動約我,可如今我主動約她,卻得到了她如此冷淡的回複,這讓我有種不祥預感。
手機又響了,是D女。
“守傑,今晚你有空嗎?有事想找你談談。”
“嗯,有空啊?不過,什麼事兒啊?能先說一下嗎?”
D女沉默了片刻:“算了,晚上見麵再談吧。”
“哦,那能不能叫羅麗麗一起來呢?咱們一起吃川菜去?”
“嗯,不太方便,想單獨跟你談談。”
D女的回答讓我有些失望:“哦,那也行。咱們還去川辦餐廳?”
“行,六點準時。”
下班後我直接來到川辦餐廳。稍後,D女也到了。
寒暄幾句,等菜的功夫,D女的表情由輕鬆變為凝重。
“守傑,知道為什麼約你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