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下我的額頭,我羞澀起來,但又覺得很溫馨。
“和你在一起的感覺真的很好,說話,做事,很簡單,很隨意,不用防備,不用偽裝,你真是個討喜的小妹。”她笑著說。
“啊?小妹啊?”我幽幽的歎了口氣,心裏有些失落。
“嗬嗬,是我最喜歡的妹子啊。”她笑得有些曖昧,盯著我瞧了一會,說,“不然,你想做我什麼人啊。”
我無言來答,隻好“嘿嘿”了一下自我解嘲。
我們相互倚靠著又聽了幾支曲子,聽得盡了興才決定回了。
這一夜,我沒睡好,心裏琢磨著在樂吧發生的事,她說的話,心裏空落落的,到淩晨才枕著她的呼吸迷迷糊糊睡去。
住這一個月以來,我都很謹慎的和她保持著距離,唯恐一衝動暴露出自己的渴望,那豈不讓她笑話?
三
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
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
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
但是,聰明的,你告訴我,我們的日子為什麼一去不複返呢?…..
正像朱自清說的那樣,“去的盡管去了,來的盡管來著;去來的中間,又怎樣地匆匆呢?”今天是我住她家“養傷”的第100天。其實,我的腿早好了,可她偏說已經習慣和我的“同居”生活,一個人住冷清。反正我搬出去也得租房子,她的房子空著也是空著,於是我順理成章的繼續做她的“同居”女友。我呢,當然開心得要命,又不要付房錢,吃住全包,更重要的是能和她在一起,每天陪她打理樂吧的事務,我成了她的正宗“秘書”。
實際上,我心裏很是過意不去,我賴在她這兒算什麼呢?白吃白喝的。所以早想出去找份工作,可就是拗不過她,說什麼“家裏有個現成的老板,還外麵去受氣幹嘛”之類的理由。唉,她的話我總是不能不聽的。
“嗨,秀兒,你在幹嘛,快來幫我拿東西啊。”一大早,她開車出去,到現在快10點了才回。
我趿著拖鞋,忙從廚房跑出來替她開門。門已經開了,迎麵是幾大包紙袋。
“來啊,接著。”她從紙袋後麵變戲法似的變出了個毛茸茸的東西,把我唬了一大跳。
“什麼東西?”我大叫道。
她狡黠的笑著說:“怎麼樣,喜歡嗎?”
我這才看清楚,是一隻有2個巴掌大的兔子!躲在籠子裏,一雙通紅的眼睛愣愣的看著我。
“哪來的啊?”我興奮的問。
“撿來的啊。”她也有點興奮,把紙袋扔給我,換鞋,然後拎了籠子就往廚房跑。
“你,你幹嘛去啊?想殺它?”我喊著。
“是啊,吃一頓兔肉怎麼樣?”
“啊?你好殘忍噢。”我說著就想去搶。
“跟你開玩笑呢。”說著,她轉身到廚房裏拿了張青菜葉,喂它。
“哦,我說呢,你要是敢吃它我才服了你呢。”我訕笑著。她平時見個蟑螂都怕,還會殺兔子?
“嗬嗬,”她一邊喂一邊說,“你看你看,它吃得多歡,一定餓壞了,瞧它這吃相。”說著,索性打開了籠子,把它從籠裏解放了出來。
那小東西開始有點膽怯,慢慢被她逗弄久了就沒了戒備,竟任由她拎耳朵,拉尾巴的“調♪戲”。
“秀,你不知道,它跟我有緣呢。這小東西,和你一樣,差點成了我車下的冤魂。”
“啊?”我嘴巴張得老大。
“今天我在路上差點軋到它。開車到景陵路的時候,忽然從花叢裏跳出來的。”她眼睛始終沒離開那兔子,心不在焉的說。
“那這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