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什麼時候才告訴我?”陳誌豪不悅問道。
“離開演藝圈的那天。”他淡淡回道。
陳誌豪愣在當場。“離……開演藝圈?”
薛允翔點點頭。
“我本來就沒有打算在演藝圈待上很久。”他聳聳肩肩無所謂的道:“一開始我就沒避諱讓你知道,我進這一行就是要多賺錢,年收入千萬是我的目標,而現在我的目標早已達成,也許時機一到,我就會離開這一行,過我真正想要過的生活。當然那時就不會再隱瞞已婚的事。”
“可是以你的條件,再紅上個三、四年也不成問題,難道你要放棄這難得的機會?並不是每個藝人都能像你一樣大紅大紫的。”他極力說服薛允翔。
“我很幸運,我也很感謝老天送給我這樣的機會,但許多事還是見好就收,我賺得夠多了,何不留一些給別人賺?何況,這種環境我並不喜歡,除了工作時間,我還必須戴上麵具應付所有人,幾乎沒有自己的隱私。”他微微一笑說:“我很慶幸我結了婚,要不是有我老婆陪在我身邊,我也許會提早離開這個圈子。在她麵前,我可以完全做我自己,不必顧忌其他人,也不必擔心別人的反應,那種自由的感覺真的很好。”
看著自己一手栽培出來的超級明星,竟然犯了偶像兩大忌——一是結婚,二是欺瞞大眾。雖然現在的fans很開通大方,連同性戀都能接受,但結婚對偶像明星的殺傷力實在太強,連他也無法預測若是公開這個事實,得到的會是噓聲還是掌聲?薛允翔的星運從此一落千丈還是仍舊扶搖直上?歌迷影迷的動向今非昔比,變數太多,很難掌握。
唉,薛允翔這小子這次真的是丟了個棘手的仙人掌給他,他一接手,先紮傷的就是他自己。公司那方麵可有得他解釋了!陳誌豪心裏不禁歎氣。
不過,換另一角度想,結婚總比吸毒酗酒那種醜事來得好多了。
“你剛才怎麼進來的?兩戶之間的門在哪裏?”陳誌豪在屋內走來走去四處察看,並沒有看到互通的門。
“我都從陽台跳過來,既簡單又不會引人注目。”他立刻解答。
陳誌豪隨即恍然大悟,難怪可以同住這麼久而不被人發現。
“所以我跟她同居的事竟會曝光,這點一直讓我百思不解。”薛允翔一臉深思,“我跟我老婆不曾一起出現在公共場合,這是我進演藝圈之前我們的共同默契。我們幾乎都待在家裏足不出戶,采購方麵也是她自己一個人會超市,除非要提很重的東西,我會負責買回來,我們行事如此低調而且保密,但仍被狗仔隊逮到,實在讓我太佩服了。”
“你同居的事還有誰知道嗎?”陳誌豪突然問道。
薛允翔想起那次天台上的聊天。
“我對周勇曾提過這件事。”薛允翔馬上嚴肅說道:“我認識他快兩年了,他的口風很緊,是個對朋友很義氣的人,他絕不可能說出去。”
陳誌豪沉吟著,“沒有其他人知道嗎?”
他馬上了解意思,“你認為……不是狗仔隊自己抓到,而是有人告密?”
“沒錯!”陳誌豪指著雜誌封麵分析道:“你瞧,一般被狗仔隊抓包都有圖片為證,像胡瓜跟丁柔安,像黃子佼跟阿寶,照片一清二楚,想賴也賴不掉;但是你同居這件事,連兩人出遊或親密的合照都沒有,他們不可能憑空猜測去挖你的八卦。一定是有人爆料,他們才有跡可循,而且是知道內情的人,才會有你老婆的資料,也才能偷拍到當事人的畫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