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愛一個人,就送他去紐約,因為那裏是天堂;如果你恨一個人,也送他去紐約,因為那裏是地獄。”
--- 北.京人在紐約
17世紀50年代的紐約,還不叫紐約,這裏叫新阿姆斯特丹,是海上馬車夫荷蘭人的殖民地。
17世紀初,荷蘭人哈德遜到達美洲的曼哈頓島,因為找不到前往亞洲的水上通道,不得不往南折回。1614 年,荷蘭西印.度公司根據哈德遜等人的發現,派人前往北美,開始了荷蘭人在北美的殖民生涯。
越來越多的荷蘭人來到北美,他們在曼哈頓島的南端,建起了這座名叫“新阿姆斯特丹”的城鎮,開始了荷蘭人在該地的殖民管理。
“那裏是陸地嗎?”
海麵上,滿臉胡子的張仁義看著遠方出現的黑影,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將軍,應該不會錯!十年前,我來過這裏,我有印象!”
同行的向導,葡萄牙人拉莫斯,按捺不住心頭的激動。
終於不負眾望,如果沒有找到這塊所謂的新大陸,不要說大漢水師這些人,葡萄牙人都饒不了他。
那樣的話,他自己一個銀元都拿不到!
所有的船員,隻要能爬起來的,都是站在了甲板上,向著前方張望,人人眼中有淚,眼裏放光。
隨著船隻越來越近,拉莫斯的眼淚掉了下來。
“將……軍,到了,這裏就是……新阿姆斯特丹!”
“到了!到了!”
甲板上的所有水兵們歡呼雀躍,他們亂喊亂叫,相互擁抱在一起,許多人都是熱淚盈眶。
萬裏之遙,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一路下來,戰船損失了一半左右,水兵病死、戰死了三成,還有三成染病失去了戰鬥力,能有力氣的,四成不到。
終於到了!
終於不負大漢天子的重托。
張仁義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這才張目。
這裏就是大漢天子口中的……
張仁義忽然轉過頭來,滿眼的疑惑。
“拉莫斯,不對呀!皇帝不是說這裏是紐約嗎,怎麼會是什麼阿母死特蛋?”
張仁義從身上摸出一個小冊子,仔細看了起來。
“北美、紐約、哈德遜河、曼哈頓島、華爾街、百老彙……”
“將軍,阿姆斯特丹是荷蘭人的國都。可是這裏就是曼哈頓島,這也叫哈德遜河啊!”
拉莫斯臉上發紅,搖搖頭道:
“也許曼哈頓島上,有一個小地方叫紐約。按照大漢皇帝的稱呼,紐約是英格蘭人的叫法,或許就是英格蘭人的小地方。”
他也有些心虛,畢竟,大漢皇帝的博學,可不是一般人能比。
就連那一口英語,都是地道的利物浦味。
“是,有哈德遜河,有曼哈頓島,大地方錯不了就行!皇帝也說了,不一定叫紐約,也許就是什麼死特蛋!”
張仁義表示了讚同,小心翼翼的把小冊子裝回包裏。
他那裏知道,新阿姆斯特丹改成紐約,那是十幾年後的事情。英國擊敗荷蘭,荷蘭被迫將新阿姆斯特丹割讓給英國。當時正好是英王查理?世的弟弟,約克公爵的??,於是英國將新阿姆斯特丹改名為新約克郡,中文翻譯就是紐約。
“將軍,是新-阿姆斯特丹,不是阿母死特蛋!”
陸地在望,拉莫斯也是理直氣壯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