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天他每夜都來,有時一起晚飯,有時待我睡了才來,卻也不吵醒我,可是清晨我的鬧鍾卻總是如期響起,待我睡眼惺忪的爬起來時,總是看到他對我笑,他會貼著我的耳朵說:“今天可以遲到。”

然後,又是新一輪的纏綿……

也不知道是從哪一天開始,我已喚著他叫天易,仿佛他就是我的丈夫一般。

然而七天眨眼就過了,我已經開始依戀他每夜的懷抱,一種我不懂得的情愫悄然滋長。

明天,他不來了嗎?

隔天他真的沒有來,我的自尊讓我又重回了我的閣樓。

望著鏡中的自已原本清秀的麵容已滿是淒惶,站在窗前,我拚命的呼吸新鮮的空氣,是該讓自己清醒一些了。

八月的天氣更加酷熱難耐,閣樓的溫度任憑你將風扇吹爆也不會降低分毫。

星期天,我穿著吊帶的睡衣短褲坐在床上苦讀英語,十月又要考試了。要想出人頭地,首先就要先給自己“充電”。

“咚咚咚……”有人敲門。

因為從前的那些慘痛的經曆,我的房門從來都是在室內反鎖的。

我起身開門,看著門外的方凱說:“進來吧。”

“先生讓你搬到公寓去住。”

“我這好好的,我不想寄人篙下,況且我一個人在哪住都一樣。”我坦白說。

“先生前天去公寓了,沒見到你,才知道你還住在外邊,昨天自己開車來這裏看了一下,回去後隻說讓你搬到公寓去住,把這邊的房子退了。”

我默默無聲,我隻想留給自已一份屬於自已的天空和綠洲。

“你收拾一下,兩小時後我來幫你搬家。”方凱見我沒吭聲,以為我應允了。

“你跟天易說,那七八天不管他在與不在我都會住在公寓,但是過了那幾天,我是一定要回這裏住的。”我不喜歡他的霸道。

天氣太熱了,方凱喝了一杯水,起身走了,我也沒挽留他。

我突然很開心,自己終於違逆一次他的指示。

正是午後最熱的時間,陽光直射著閣樓,我換了一件T恤和七分褲,穿著運動鞋去逛街,不喜歡打傘,曬黑就曬黑吧,開心就好。

那一個下午,我買了一雙高跟鞋和一個淡藍色的背包。

天色漸暗的時候我決定回家了。開心的走上閣樓時,我發現我的東西已經被打包好放在門口了。

門,也大敞著。

我衝進室內,楊天易正同房東阿姨聊天,見我進來就笑著跟阿姨說:“水清回來了,我們先走了。”

“哎喲,水清,你啥時候找到這麼好這麼帥的男朋友啊,真是懂禮貌,雖然搬走了,以後有空也常到阿姨家裏來玩啊。”我尷尬的笑了笑,隻因他真的不是我的男朋友。可是他親自來接我的那份真誠卻令我感動了。

我其實也沒什麼東西,一些換洗的衣服而已,再就是那台天易送我的電視了,然而房東說天易已經送給她了,她樂的合不攏嘴。

我再沒說什麼,與他一起提著行李上了他的跑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