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1 / 3)

,見禮如丞相。行之既久,漸成加官。以賜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朝會時位僅次三公。魏、晉、南北朝沿東漢之製,皆為加官。隋用文散官名號,位於開府儀同三司之上。唐、宋為文散官,第二階,正二品,位開府儀同三司之下。金、元位於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之下,官品相同,金從一品。元正一品。明以特進光祿大夫為文散官最高官階,無單稱特進之官。清無。

光祿大夫

官名。秦有中大夫,為郎中令屬官。漢改郎中令為光祿勳,改中大夫為光祿大夫,秩為比二千石,員額無定,掌論議應對,在諸大夫中地位最尊,及至東漢,因權臣不複寇此銜,漸成宋散之職。魏、晉以後,作為加官與褒贈之官。晉於光祿大夫之外,又添置左右光祿大夫。左右光祿大夫金章紫綬,與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者,品秩第二;光祿大夫銀章青綬者品秩第三。自此又有金紫光祿大夫、銀天地光祿大夫的名號。隋、唐、宋均用作文散官稱號。隋光祿大夫從一品,左右光祿大夫分別為正二品、從三品。金紫正三,,銀青從三。唐、宋光祿大夫從二品,金紫正三品,銀青從三品。金、元升金紫、銀青於光祿大夫之上。明特進光祿大夫正一品,光祿大夫從一品、清光祿大夫正一品。

正奉大夫

文散官名。宋為文官第六階,正四品上階,元豐改製後停用。大觀二年(1108)再置。為文官第七階。金為第十二階,從三品。元、明均從二品。正侍大夫宋階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階五十三階,第三階為正侍大夫,以代舊官延福建省宮使。

中奉大夫

文散官名。宋為文散官第七階,正四品。元豐改製後停用。徽宗大觀二年(1108)又置,為文官第十三階,金為從三品。元升從二品。明亦從二品。

太中大夫

官名。秦官,掌論議,漢以後各代多沿置。唐、宋為文散官第八階,從四品上。宋元豐屬製用以換左右諫議大夫。後定為文官第十一階,金稱大中大夫,從四品。元升為從三品。明亦稱大中大夫,為從三品加授之階。

中大夫

官名。秦光祿勳屬官有中大夫,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名光祿大夫,掌論議。東漢於光祿大夫外,另置太中大夫、中散大夫,秩依次遞減。《宋書·百官誌》敘此,“太中大夫”作“中大夫”,應係誤書。北周依《周禮》設六官,有中大夫,秩正五命,位似秦漢後的九卿、尚書等官。北齊始再有在大夫,與上大夫同為王國官。唐置為文散官第九階,從四品下,宋為從四品,元豐改製後,以換秘書監,後定為第十二階,金從四品上,元為從三品升授之階。明為從三品。民國三年(1914)袁世凱定文官分九秩,中大夫為第五秩,簡任,五年七月廢。

中散大夫

一、官名,簡稱中散。王莽時置,或作東漢光武置,掌論議政事,員額三十人。曆代沿置。唐、宋為文散官,正五品上,為文官第十階。宋元豐改製後,以換光祿卿至少府監各官。後定為第十四階。元廢。

二、金、元宦官散官名。均宦官最高官階,金從四品上,元升為正二品。

朝奉大夫

宋文散官名,正五品,文官第十一階。元豐改製用以代後行郎中。後定為第十九階。

朝散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為從五品下,文官第十三階,宋為從五品上,文官第十二階。元豐改製用以代中行郎中。後定為第十八階。金仍從五品。元升為從四品。明廢。

朝請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為從五品上,文官第十二階。宋從五品,第十三階。元豐改製用以代前行郎中。後定為第十七階。金從五品上,元升為從四品。明從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議大夫,加授朝請大夫。清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