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方默川(完結)(2 / 3)

方默川對母親說:“媽,別罵她了,我們真的沒玩什麼路子,這麼多年,劉霖沒有跟我近距離接觸,沒有曖昧,這個孩子怎麼有的我自己都想不起來,摳出掉我讓她有孩子的那一晚,我們真的是清白的,她從來都站的離我遠遠的,而我一直也沒想過給她什麼,因為不愛。現在她……我更願意相信您是舍不得她才罵她,總之求您不要再說她了,口下留德。”

李曉婉知道劉霖給方默川生了一個孩子,心情複雜,嫉妒了,恨了,可終究劉霖去世了,方默川對他母親解釋劉霖,李曉婉聽到了,李曉婉不知道他說的是真是假,同時李曉婉也問自己,是真是假跟你有什麼呢?

劉霖的這個女兒,病中一直是阿年來照顧的。

哄小孩的時候,阿年會哭,覺得這孩子和媽媽長得太像了,笑起來兩個很深的可愛酒窩和大眼睛是她媽媽劉霖的臉上標誌。

等到孩子穩定了,阿年整理劉霖的遺物……

劉霖有一本普通的日記,她以前對阿年說過,在她還是個幸福的孩子時,最愛寫日記了,那是才上初中,一直寫到了高中,她們班上的女孩子幾乎都寫日記,寫一寫小秘密,寫一寫不快樂的事,在筆下對日記本講述。

孩子睡著的是時候,阿年打開日記隨便翻了翻。

第一頁的日期,是好些年前了,寫著是她高一的時候,那天的天氣晴朗,劉霖的心情很好,她說,今天是我爸爸的生日,我用零花錢給他買了酒和烤鴨,我希望爸爸開心,我希望爸爸的錢不要全都拿去吃喝嫖賭,我希望爸爸可以給我買一套新的校服,我希望爸爸可以對我好點兒。

如果劉霖還在,很想問她一句,後來爸爸對你好點了嗎?爸爸對你怎麼不好了?因為後麵的日記裏,沒有寫後續,為什麼劉霖記日記的日期會間隔那麼多天,是有事沒心情寫嗎?

這本破舊的日記,真的不厚,可是卻足足記錄了劉霖的好幾年生活。

阿年看完,哭的泣不成聲,她決定把日記毀了,或者是先收起來,她覺得不應該讓方默川知道,相信劉霖也是不想讓方默川知道的。

劉霖距離方默川遠遠的,因為在她的心中方默川是單純的,不是覺得自己配不上,應該是認為方默川需要更好的女生,或者是忌憚管三數,日記裏的東西,管三數應該全都知道。當然,這一切都是阿年憑自己對劉霖了解的猜想。

16歲,劉霖上高一了,成績優異。

在日記裏她說:

1,我真的非常恨我爸,我想見到他再親手殺了他,真的,我現在沒有失去理智,想殺了他,我想我是遺傳了我爸的沒有人性?爸爸賣了女兒的事我曾經隻在電視裏看到過,電視劇有,新聞裏也有報道過偏遠山村買賣人口,現在居然輪到了我,我被我爸賣了。我不知道我爸拿了人販子們多少錢,我隻知道人販子從我現在身處的人家這裏拿走了兩萬三千塊,我怎麼來的,我不知道,我醒了就在這可怕的地方。

我可以放棄讀書給你賺來幾萬塊……

2,今天是我來到這家的第三天,醒了我知道,我又被賣到了另一個地方。上一個地方的男人31,沒有妻子,是個瘸子,被我氣得受不了我了,退貨,人販子還給了那個男人兩萬塊,三千塊不給了。

把16歲的我賣給了31歲的瘸子做老婆,他的腿腳不好,不會把我綁起來,要跟我溝通溝通感情,希望我能自願給他當老婆,跟他生活在這片山村裏,給他生孩子,伺候公婆一家老小。我把他踢了,打了他,他也打了我,但他不想鬧出人命,最終也沒有碰我。這一次來的這個家庭,男的才19歲,給了人販子兩萬四,聽說這個村子裏不是所有人家都買得起媳婦兒的,可能顧忌我的性格倔強,這次他們把我綁了起來,跟我談話,我耐心聽著一句不答。我被餓了三天,我以為我要死了,可我知道人販子不舍得讓我死,給了我飯吃,我在這個家庭住了一個星期,最後被退了回去,人販子頭頭打了我幾巴掌,我嘴裏流血了,可我知道我能活下去,人販子其實是開心的,因為這樣他們沒把我賣出去,兩家加一起還賺了七千塊的,他們隻給退整數不退零的。

3,第三家是在一個更破的村子,村長的兒子,圓寸頭,腦袋上有兩道疤痕,這一次我害怕了,我覺得他的眼神好像要吃了我!

在來第三家的路上,我才知道,他們行內是有一個規矩的,如果最後買主決定不要我了,想退回錢,那麼買主就不能碰我的身體,他們說,處nv賣了才值錢。一般人家的男人覺得我不聽話,當然就不會碰我,他們怕碰了我之後退不回錢,買了我又馴服不了我,兩萬多塊對於他們的家庭來說,是大半輩子的財富,他們隻是想買一個兒媳婦兒傳宗接代,伺候老人。

每一次我使勁鬧,最後的結果都是挨一頓打,但我知道,我這樣鬧才能保住我自己,挨打我並不怕。他們不打我的臉,他們說這樣善待我是因為我長得漂亮,能賣一個好價錢。一起被賣的一個姑娘,很慘很慘,被他們強bao了,最後隨便賣了八千塊,他們威脅我,如果我再不聽話,也這樣對我,我用不相信的眼神看他們,他們說,人販子販賣人口的路途很寂寞,男人寂寞的時候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聽完,我害怕了……

村長的兒子長得很凶,比較前兩個,他是最嚇人的一個,在他家的前幾個月,他的家人對我很好,不過都一樣是拴著我的,怕我跑了,我常常在下雨天祈求老天打一個雷快劈死我吧,既然您不劈死這些壞人。讓我自殺我不甘心,我覺得不是天災我就要跟他們鬥到底,我相信我可以逃出去,我還要上學。幾個月後,我沒有對他家人和他生出感情,他開始打我,挨了一個月打,我有點熬不住了,我還沒死,我想我是真像了我爸,那麼經得住折磨和打。

4,又一次被退回去,我已經17歲了,第四家的男人年齡很大,跟第三家的人一樣是認為讓我懷孕我就老實了,打我的時候還剝了我的衣服,準備……最後被他的父母製止了,這個男人認為花錢買了我,就一定能讓我乖乖當他的媳婦兒,用盡各種辦法。之前的那個也想強jian我,不過都有父母攔著,怕鬧出人命錢又回不來,理智的總是他們的父母,但我不感激他們的父母,一點都不。這一個男人打我,我對他的父母親說,如果你們不敢殺了我,要我當你們的兒媳婦,那我就會在某一天趁你們不注意殺了你們全家!

氣人是要挨打的,可我這一年就是在氣人和挨打中度過的,隻有這樣我才能繼續自由的活下來。被賣的過程中我學會了禱告,我沒有多麼信奉,因為不了解這是什麼,但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即使身體挨著打,心裏也不忘祈禱主耶穌能救我。

帶我離開,我才17歲……

5,可能我真的太氣人了,他們沒了耐心,怕我惹事早晚讓警方發現把他們一窩都端了。他們老大扯掉了我的衣服,牙齒在我身上咬,摸我的腿,我的身上幾乎沒了好地方,原來這個世上真的存在變/態。我不知道人在這個時候可以怎麼死,他的折磨下我一定死不了,那我就要自己想辦法死,我被拴著,我動都動不了,我想起了電視劇裏咬舌自盡,大腦裏有幾秒鍾的空白,咬舌疼不疼,真的能快速的死嗎?我不想睜著眼睛被禍害,我咬舌了,可最終我知道我沒死成,我說,我一定聽話,你隨便把我再賣到什麼地方,我一定不反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