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中的詩情畫意啦,途中遇雨的勾肩搭背啦,賣身女險成第三者啦,野鳥叉燒互表衷情啦,繡球扔給廢物敗家子兒啦……
這些都是他上輩子從小燕子那裏聽來的,好像當時還對她們羨慕得不得了。不但能跟那人到處去玩兒,說說笑笑的,還能得到那人的關愛之情。那些,都是他曾經無限向往的。可惜,現在就算全捧在他麵前,也隻剩下被他踩兩腳的價值了。
小胖孩兒望著馬車的頂部,仿佛看到了曾經的那個自己,在心中給自己留下來五個字的評語。很傻,很天真!唉,還是當年年紀小啊,人沒有閱曆就是不行。老氣橫秋地歎著氣搖搖頭,小胖孩兒趴回他家皇瑪法腿上求撫摸,求安慰。
講述的重點放在了大乘教行刺的事情上,這次的微服出行主要也是為了此事。既然知道有這樣一群餘孽,自然不能放過他們。不過,這些人的行蹤相當詭秘,就連血滴子、粘杆處兩大組織都隻抓到些小魚小蝦。為了將他們一網打盡,也是為了帶小家夥兒散心,這才有了這次的微服出行。好吧,在胤禛的心中,後一個理由才是重點。
他們這一路上早已安排好路線,亦準備在拋繡球的時候主動露出行藏。算著日子來到這座小鎮上,他們趕得很巧,正是那位杜小姐拋繡球的時刻。也許是天意,當然更可能是人為,繡球仍然落到了那位落地舉人齊誌高的手中。
杜老爺當然不願意千嬌百寵的女兒嫁給這樣一個沿街乞討之人,當即就要要回繡球。他雖是商人,卻也有些見識。在他看來,貧富並不重要,反正他家裏有的是錢,可這人品性格就不同了。若是女兒嫁給這樣一個廢物,那以後還不得跟著受罪。
“老先生,你為什麼不想將女兒嫁給他呢?”因為人群擁擠,永璂小胖孩兒被他家皇瑪法抱著,此時故作好奇地問道:“他剛剛說自己二十歲又尚未娶親,不是正合適做你的女婿嗎?還是說,你看不上他破衣爛衫地沿街乞討,嫌貧愛富?”
杜老爺的臉色先是一僵,看他雖是個小孩兒,但是抱著他的男人卻氣度不凡,兩人邊上還有人保護著。這杜老爺也有些見識,知道這樣的人他惹不起,於是苦笑著解釋道:“這位小少爺,你有所不知,這個齊誌高我是認識的,確實不願將女兒嫁給他。”
“非是我嫌貧愛富,隻是為了女兒日後的幸福。我隻有這一個姑娘,即便萬貫家財日後也都是姑娘姑爺的,並不在乎姑爺能有多少家財。隻是,這齊誌高實在不是良人,我看不上他的為人,不能害了女兒一生。哪怕落個不守誠信的名聲,我也隻好認了。”
看小胖孩兒還是盯著他不放,杜老爺本不願說人是非,也隻好接著道:“齊誌高也是我們鎮上的人,當年他中舉人的時候,我還曾經給他家送過賀禮。當年他家亦是小康,書香門第,若是經營有方必不至於落得今日的境地。若隻是這樣,我也將就著能夠接受。”
“可這齊誌高會試不中之後,便遊手好閑起來,家裏全憑他母親為人縫補度日。到他母親病重臥床之後,齊誌高無法才出來沿街乞討。不是我看不起他,這樣一個年輕人,手腳俱全,又曾中舉,賣力也好,教書也罷,怎會討不到生活,偏要行這不勞而獲、沿街行乞的勾當。實在是讓我無法接受這樣一個人成為女兒的夫婿。”
這樣一番話說出來,便是胤禛也高看這杜老爺一眼。這人雖是平民百姓,卻也有些見識,更難得的是他一片舐犢之情。永璂小胖孩兒邊聽邊點頭,心想若是那人在此,恐怕這世上又添一對怨偶或者一場悲劇吧。還好,他家皇瑪法是個明白人。
“阿瑪,這老先生說的有理,咱們就聽他的吧。”煞有介事地點點頭,小胖孩兒讚同道:“不過,這個齊誌高不好,就算他日後中了進士,恐怕也不會是個好官。”今日這一弄,恐怕以後這齊誌高再無出頭之日,算他倒黴了。
“老先生,快拿了繡球回去吧,你家女兒定要等急了。”說著,從他家皇瑪法手上摘下一個扳指遞過去,“我跟阿瑪就不看最後的結果了,這個送給你們,就當是送給你女兒的新婚賀禮了。”扳指是早先準備好的,能夠表明皇帝的身份,卻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
杜老爺原欲推辭,卻一眼看見扳指上雕刻的紋飾,震驚地抬起頭。在看到胤禛衝他點頭之後,才顫唞著手將扳指接了過來。往後,這就是他老杜家的傳家寶了啊。
餌已經跑出去了,小胖孩兒就一身輕鬆地投入到公費旅遊的大業裏麵去了,一路上溜雞逗狗的沒個消停。弘晝本就是個愛玩的性子,被小胖孩兒討好兩句之後,立時忘記了他們之間的深仇大恨,顛兒顛兒地跟著可愛小侄子玩兒去了。
派人嚴密地保護之後,胤禛也不理會這兩個長不大的家夥。他一麵視察民情,一麵關注著大乘教的動靜。這幾日,侍衛們抓到不少小尾巴,卻還是離那條大魚有些距離。這讓胤禛對血滴子和粘杆處有些不滿,效率比起當年差遠了。
不過,這兩個組織都曾荒廢二十餘年,雖然仍然維持著沒有銷聲匿跡,實力也不是當年全盛時期可比了。看來,是時候給他們個特訓,提高一下戰鬥力了。當然,更讓胤禛生氣的是,血滴子的表現明顯要比粘杆處的搶眼,這讓他覺得在小家夥兒麵前很沒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