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默。

我忽然有種感覺。

在台上唱歌的圖圖是一個我完全陌生的女孩,我認識她,可又不是以前的那個她。她不是那個在酒吧裏惹麻煩的女孩,也不是那個病歪歪交不起房租的女孩,她的身體裏有一種我完全陌生的力,如果它噴發出來,就會勢如破竹地毀了一切。

我打了個顫,告訴自己這是沒來由的怪念頭。

音樂節結束之後我們作為最佳樂隊接受了一家不尷不尬的音樂雜誌的采訪。

“祝賀你們!”那個戴眼鏡的女記者傻乎乎地說。

我們等著她說下一句,結果她呆呆地看著我們,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她和我們是一樣的打算。

“祝賀你們!”她又說,“你們是這次音樂節最受歡迎的樂隊!”

“我們知道。”怪獸有禮貌地說,可是這句話聽上去很像嘲諷。

“現在,請你們談談獲得最佳樂隊的感想?”她總算是想到一個問題。☆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我們很高興。”張沐爾肯定地說。我們也很肯定地點頭,為了配合“很高興”這個詞,我們甚至特意笑了好幾聲。

“聽說樂隊成員中,吉他手和主唱是感情很好的男女朋友?”女記者好像忽然抓到救命稻草。

圖圖沒有猶豫,笑嘻嘻摟一摟我說:“是。”

女記者很興奮:“能不能談談你們的戀愛經曆?”

圖圖很爽快:“沒問題!”

然後就基本沒我們三個什麼事了。

那一期的雜誌她有寄給我們一本,關於“十二夜”的那一篇,幾乎是做成了圖圖的專訪,而我當然需要在裏麵充當一下背景色,抱著吉他擺幾個憂鬱的POSE,名字叫做“女主唱的男朋友”。

而怪獸和張沐爾,簡直連當背景色的機會都沒有,隻被寥寥幾筆帶過,叫做“樂隊的其他兩個成員”。

那個白癡女記者甚至給她的文章取了這樣一個題目:一段用音樂注解的愛情。

雖然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曾經明確地提出對這篇報道有什麼期待,不過可以肯定,張沐爾和怪獸都有些失望。

“我們還是沒有出名。”張沐爾有天感歎。

圖圖敏[gǎn]地看了他一眼,怪獸咳嗽了一聲,張沐爾也就嘻嘻哈哈地岔開了話題。

那天晚上我送圖圖回家的時候,她有點生氣,又有點委屈,畢竟那個白癡女記者又不是她找來的。

“林南一,你說,我是不是特愛出風頭?”她問我。

我隻好溫和地回答:“愛出風頭又不是什麼錯。”

她跳起來:“那你的意思就是是咯?”

“你不要無理取鬧。”我沉聲說。

“無理取鬧?”她的音調走高,“林南一你說我無理取鬧?”她狠狠地推我一把,“那好,我現在要回家,你給我站在這兒別動,不然,我就無理取鬧一回給你看,你信不信?”

說完她轉身跑了,飛快地消失在黑夜裏。

我沒有去追。居然。

第二天,圖圖沒有來參加合練。

接下來的兩天,也沒有。

我甚至懷疑我再次把她弄丟了。不過怪獸和張沐爾分別給她打過電話,她倒是接了,氣哼哼,說某個人不跟她道歉她就不來。

“不來就不來。”我也生氣,“還反了不成?”

張沐爾自責地說:“都怪我。”

“怪你什麼?”怪獸瞪他。

“怪我想出名想瘋了。”張沐爾就差沒有抱頭大哭。

怪獸看看他,又看看我,終於試探性地問了一聲:“要不,某人就去道個歉?”

“休想。”我自尊心嚴重受傷,“她重要還是我重要?”

“怎麼搞得跟個娘兒們似的。”怪獸咧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