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仔細想了想,這本書實在的創意並不是很好。 一來沒有亮點,二來不新穎,三來沒有什麼能吸引人的地方。 總體就顯得很平淡,充其量就是一個廁所讀物。 我自己寫著寫著也感到沒有什麼興趣了,因為劇情真的是太老土,連自己寫起來都感覺惡心乏味。 所以想來想去,還是決定放棄了,這本書不管是哪方麵,都沒有能讓我堅持寫到一百萬字的閃光點和動力。 該斷則斷,不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