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聽到身後有人說道:
“不用了,我來吧!”
我沒有理會,因為我知道這個人也許是車的主人,那麼這種情況下我更應該扶起車來,這樣至少可以減輕我的自責感。
我迅速扶起那輛自行車,然後把它停好,接著我想應該給人家道個謙,我一邊轉身,一邊對他說:
“對......”話還沒有有說完,準確的說隻說了一個字,我就說不出口了,因為在我轉過身來時,我就已經完全的驚呆了。
站在我麵前的是一個女孩,她穿著粉紅色的圓領襯衫,白色的牛仔褲,白色的運動鞋,背著一個淺綠色的書包,她的臉很圓,兩隻大大的眼睛,像是卡通漫畫上美少女的眼睛一樣,清澈見底,炯炯有神,額頭上的留海淩亂卻毫不頹廢,她嘴角微微向上翹起露出一個比陽光還燦爛的笑容,那是我有生以來見過的最美的笑容,那一刻時間停住了腳步。
我想她的笑容已經在我生命中定格,成為一幅唯美的畫卷,同時也刻在了我記憶中最深的角落,他會讓我走過某個街角,或者在聽某首歌曲的時候,觸景生情。
我呆呆的看著她,似乎停止了呼吸,但我可以明顯的感覺到我的心跳像搖滾樂隊敲打架子鼓的鼓點一樣,狂亂不止。
我站在離她不到兩米的地方,看了她45秒(後來她告訴我的)。然後她伸出右手在我眼前晃了晃,笑著對我說:
“同學...同學...你可以把車子還給我嗎?我急著回家。”
我才發現自己的失態,馬上跟她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把車給她推過去,她微微仰了仰頭,對我說:
沒關係,我看見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那...再見了。”
說完她向我揮了揮手,轉身走了。我使勁的在地上踩了一腳,腳很麻,我知道我不是在做夢。
突然我感到莫名的興奮。似乎十幾年以來第一次能夠理解男人為什麼要跟女人在一起這個問題了。
我想我真的張大了,不論是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發生了改變。
我忽然又想到了張萌,那個在我根本什麼都不懂的時候,說喜歡我的女孩。
我覺得那時侯的我真傻。但,我可以給自己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了,那就是那時侯我還小。
其實,自從張萌離開之後我就已經在想什麼叫做戀愛這個問題了。
那時侯我的理解很膚淺,因為我看到我身邊的許多的男生和女生手拉手,肩並肩,一起回家,一起做作業,形影不離,於是我覺得戀愛就是一個男的和一個女的不論做什麼都要在一起。
後來我發現我的這個理論有點問題,因為洗澡,上廁所不能包括進去。
再後來我又對它進行了解釋,我認為戀愛就是一個男生和一個女孩為了讓彼此過的充實和快樂而彼此的交合。
結果我發現我的好多朋友在戀愛中不但沒有得到快樂,更沒有充實自己,相反,他們最終變得鬱鬱寡歡,一副看破紅塵的樣子。
也許一個人在沒有經曆過這個過程時,就永遠也不會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或者沒有發生過也就沒有資格去做出任何的評價。
那時侯我總覺的那種東西很神秘,更讓人無法琢磨,況且我出生在那樣的一個家庭中,除了學習我也沒有時間去想這麼多問題。隻是在每次看到我身邊的朋友在感情散場的時候,我就會為他們黯然神傷,那不是虛偽,那是我本真的悲傷,願汁願味。
最後我把它比喻為一個還沒有成熟的蘋果,雖然我們都知道它的味道是酸澀的,難以下咽,但我們還是義無返顧的伸手去摘,因為它翠綠的外表就已經足以讓你垂涎三尺了,隻要能把它捧在手裏都會得到一種心靈上的蔚籍。
我從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一見鍾情的說法,因為那太難了,尤其是我,我覺得在我的人生觀裏,我絕對不會一眼就愛上一個人,我覺的那太荒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