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節(2 / 3)

“搬走?隔壁哪家啊……”羅婉隨便的問了一句。

婦人指了指一個方向,“很快就玩兒完了,大人的事情小孩兒別多問。”

羅婉嘟了嘟嘴,委屈的說:“那木林怎麼像個怪物?長那麼高,吃長頸鹿肉長大的啊,一點都和陳梟不搭。”說完還比劃了一下倆人的身高,然後翻了翻白眼。

母女倆說完,正好被陳叔叔叫去了書房說開始商討一些事兒。婦人讓女兒去陳梟書房上會兒網,羅婉點點頭去了書房,她沒有上網,而是在陳梟的房間東看西看,希望能找出點有趣的東西。她看了看書架,全是些她不感興趣的書,她翻了翻書桌,有一個抽屜被鎖了,有重要的東西?她在一個陳列架上看到了一個相框。她走過去拿起來,仔細端詳——那個光頭小子是陳梟小時候吧?滿臉的泥巴,旁邊還有一個板寸頭,那個板寸頭還囂張的擰著光頭的耳朵,一副得意洋洋的神色。

倆個男孩兒玩兒得那麼歡?

她無趣的把相框放回原地,當瀟灑的一個轉身,長長的頭發把剛才擱上去的相框給掃了下去。隻聽一個哐當聲,下一刻相框玻璃就碎了。她緊張的蹲下去,把碎片輕輕撥開,拿起照片。該怎麼辦?怎麼辦?把陳梟的東西弄壞了他一定會生氣吧?然後越來越討厭自己……

“媽!媽呀!”其實她是在喊自己的媽媽,她見媽媽半天不回應便不喊了,手裏玩兒著照片,“這種殘舊的相框到哪兒去買……”

她拿著照片,走到書桌前狠狠拍下照片,正當想發牢騷之時,突然發現照片背後有字!

她好奇的拿起照片,看著後麵的鋼筆字,那段字之後還落款了時間……

2007年?2007年她才六年級,而陳梟那時已經初二了吧。是2月14日寫的,情人節?照片上的是倆個男孩兒……後麵還寫著“等你愛我”。他搞基??不是吧?羅婉惡心的拍了拍胸口……

“羅婉怎麼了?”陳阿姨拉開房門問。

羅婉搖了搖頭,問:“這照片上的是誰啊?”

陳阿姨拿起照片稍微一看就知道了,她說:“光頭是咱們陳梟,另外一個就是今天的木林了。”

☆、第 23 章

第二日早間新聞,男主持人鏗鏘有力經過磨練的嗓音播報著一個又一個不幸的消息。人人都恨這個主持人,總是播報一些商戰上,官場上,以及社會上的不幸,正是因為這些播報,令有些人暗自高興。今日,注定讓一些人哭一些人傷心一些人怨恨。

木林和陳梟在網吧度過了整整一夜,他們一整夜通殺CF(穿越火線),一般來說,QQ的各種消息來得快,所以在通宵時間還未結束之時木林便火急火燎的趕了回來。陳梟當時已經趴在電腦桌上睡著了,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更不知道木林走了。到家後,才發現家裏來了好多人,有律師有親朋好友。

媽媽鬧著要打官司,爸爸則是猛抽煙什麼也不說就靜靜的聽著。律師是安排來變賣房產等等事的,上麵的說爸爸貪汙,既要入獄又要賠錢,那可不是一筆小的數目,房子變賣了也還差。至於怎麼個貪汙,木林不知道,爸媽也沒說起,或許是因為自己太小了,不適宜接觸這些黑暗的一麵。爸媽總是把苦埋在心裏,不在家裏抱怨也不在家裏表露出來。那些曾經套近乎的親朋好友,是來看笑話的嗎?還是來討要什麼的?抑或者是安好心來關心?木林環視了四周,周圍的人在小聲議論,她上了一個通宵突然覺得天旋地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