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敬懷中抱著一隻紙袋,頂著正午能把人曬暈的大太陽,匆匆從市出來,在街道轉角的時候,不意外地又看到了那個人。
不知道從哪天起,從市到他家那條轉角的巷子裏,就出現了這麼一個流浪漢,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長長的頭也不知道多少年月沒有剪過了,像打結的稻草一樣頂在腦袋上,一臉胡子拉碴的,總是耷拉著腦袋,垂著眼皮一動不動地靠在那裏。
這裏是老城區,沒有物管,因為巷子深,路也窄,城管也不怎麼愛搭理這一片,導致這一片的流浪漢特別多。
但這個人明顯跟其他的流浪者不一樣。
方敬從沒見他主動伸手向人討要什麼,身前也沒有討錢用的破碗破罐破箱子什麼的,他隻是那樣安安靜靜靜地坐在那裏,不刻意去找,甚至沒人會注意到他。
這麼大熱的天,也不容易。
方敬在紙袋子裏翻了翻,翻出一瓶水,又拿了一個小麵包,彎下腰正要遞給男人。
那人立刻躬著背,兩手抵在地上,一條腿跪在地上,一條腿半蹲著,目光戒備地瞪著方敬,像隻凶狠的狼似的,隻要一有風吹草動,就要暴起將眼前的人撕成碎片。
方敬被嚇了一跳,麵包和水都掉了下來,砸在男人腳踝上。
男人手指一戳,塑料瓶子被戳了一個孔,清澈的礦泉水爭先恐後往外跑。
方敬:“……”
神經病!
方敬暗罵了一句,懶得理他,把麵包和水扔在男人腳邊,泄憤似地撕了另一個麵包的包裝,“哢嚓哢嚓”地啃了起來。
在他身後,那個像狼一樣的流浪漢,猶豫了一下,然後學著方敬那樣把麵包撿起來,撕開包裝,狼吞虎咽起來。
方敬啃完麵包,把包裝袋扔進路邊的垃圾筒裏。
街對麵肩並肩走來兩小青年,兩人手都插在兜裏,搖搖晃晃地過來。
方敬也沒在意,抱著紙袋子正準備過馬路,不妨兩人猛地朝他撞了過來,方敬被這股大力帶得一個趔趄,差點摔倒,然後突然領悟了什麼,往口袋裏一摸,果然錢包不見了。
靠,錢包裏才把上個月的工資取了出來,準備交房租的,如果是三年前,幾千塊丟了也就丟了,但現在——
大腦裏還在運算以一敵二,就算追上了兩小賊,要回錢包的可能性有多少,方敬的身體已經比頭腦更快地做出反應,拔腿就追,一邊追一邊不忘喊:“抓小偷——”
以期能吸引哪個愛好打抱不平的熱血人士相助。
兩扒手小青年果然專業,偷錢包的手法雖然不太高明,但逃跑的技能卻是滿點,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經竄到街拐角,這種老社區大街小巷七彎八拐的,一個錯眼看不到,人就丟啦。
方敬暗罵一聲倒黴,已經做好了跟可敬可愛鈔票分離的準備——
“撲通”一聲,有什麼東西重重摔在地上。
方敬衝了過去,頓時驚訝地睜大了眼。
兩小賊疊羅漢一樣趴在地上,手上的錢包早就飛了出去,落在一雙草鞋前麵。
方敬眼裏隻看到了錢包,飛快地撿起來,打開一看,錢還在,□□還在,身份證也在,頓時舒了一口氣。
“謝了。”方敬這才轉過身,真心實意地謝了一句。
“不用——”熱血人士一字一頓地開口,語調生硬,聽著別提多別扭了。
方敬抬起頭,愣了一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雷鋒同誌居然就是剛剛那個神經病。
神經病兄終於站了起來,這才現他身材挺高大的,一頭標誌性的稻草長,身上穿著一件看不出原型的衣服,東一塊西一塊,腰間隨便用布帶打了個結,才沒有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