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斷案謀略 (2)(1 / 3)

事後有人問陸雲怎麼會有如此大的把握,陸雲回答:“我當時仔細觀察了死者的傷處,肯定是謀殺,而且是發生在家中。因此就問了他妻子幾個問題,諸如她丈夫是否有仇人,幾天來是否有異常,平時有沒有不軌行為,家中是否借出巨款以及家中有何貴重物丟失之類的問題。他妻子回答時神色慌張,支支吾吾,語無倫次,她那過分的悲哀似乎是有意讓人感到她哀痛之深。除此之外,她似乎還在關注我們的言行,這又與她極度的悲哀心理不符,所以我首先懷疑了她,便在離開前給她留下一句‘可能是自殺’的話,為我們後來的結案打下基礎。”

聽者心悅誠服。

大謀略:對事物的準確判斷需要你有洞悉事物,見微知著的能力。

柳慶巧斷盜金賊

柳慶,字更興,北魏孝文帝時(公元471~499年)任雍州別駕的官職。當時有一個商人帶著二十斤黃金到京城,由於黃金攜帶不便,就寄放在熟人家裏,每次外出,總是自己帶著鑰匙。

但是過了不久,箱子雖然還是鎖著,黃金卻不翼而飛了。商人非常生氣,於是告到官府,說是寄放處的主人所偷的。經過官府嚴加拷訊,主人因受不了拷打逼供,隻好承認是他偷的。

但柳慶卻心中存疑,就問那商人說:“你的鑰匙平時都放在哪裏?”

商人說:“都自己帶著。”

柳慶問:“常與人同睡嗎?”

商人說:“沒有。”

柳慶問:“曾經跟別人一起喝過酒嗎?”

商人說:“有。白天曾與一名和尚喝了兩頓,喝得酩酊大醉,就趴在桌子上睡了。”

柳慶沉思了一下,說:“和尚才是真正的竊賊,你們冤枉了那家主人了。”

而這名和尚卻早已帶著黃金逃走了,過了許久,才把遺失的黃金追緝回來。

大謀略:遇到問題沒有經過仔細調查,不能妄下定論。

於仲文斷丟牛案

於仲文是一名飽學之士,曾經在隋朝做過大官。

在他小的時候,有一年,村上的任家和杜家都丟失了一頭牛,兩家都傾巢出動分頭尋找,可是找了很長時間仍然沒有找到。後來別人總算為他們找到了一頭,兩家都搶著說那頭牛是自己的,雙方爭執不下,把官司打到州裏,州官也難以判斷,案子就這樣一直懸而未決。

這時,益州長史(官職名)韓伯俊忽然靈機一動,對州官說:“少年於仲文聰穎過人,為何不召他來斷案?”

州官不以為然地說:“嘴上無毛,辦事不牢!此案大人都不行,何況一個乳臭未幹的小孩子。”

韓伯俊說:“大人您有所不知呀。”說著,就向州官介紹了於仲文9歲時跟著父親去晉見隋文帝的軼事:

皇帝向於仲文問道:“聽說你喜歡讀書,書裏記載的都是什麼事情啊?”

“奉養父母,服務國君,千言萬語無非是‘忠孝’兩字而已。”仲文從容地回答道。

隋文帝對於仲文概括能力之強感到驚異,連連讚歎道:“說得好!說得好!”

韓伯俊講完這個小插曲,對州官說:“大人,您看能否讓於仲文試一試處理此案?”

州官欣然應允,即命左右持著大紅請帖前往於家。

於仲文到達州府,問明事情的原委,微笑道:“這個案子很容易判定。”

於仲文說著,便叫任、杜兩家各將自己的牛群全數趕到州府前的大操場上。他便喝令道:“放牛!”

放開那頭牛後,就見它直往任家牛群奔去。

場上人群歡呼起來:“是任家的,是任家的!”

於仲文向杜家看了一眼,見他們麵帶不服之色,便叫聲:“慢,把那頭牛單獨趕出來。”

那頭牛又被趕出來了,仲文命差役用鞭子狠命地抽打,任家的人奔上前,拚命地抵擋,還將鞭子奪了下來;杜家的人隻是在旁邊裝腔作勢地喊道:“莫打了,莫打了。”

於仲文看了,便厲聲盤問杜家人:“如果查出這頭牛不是你家的,而你們硬要冒領,除了10倍罰款之外,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孰輕孰重你可要想清楚啊!”

杜家人知道瞞不過於仲文,隻得承認自己有冒領之罪,諾諾連聲,告退而去。

於仲文神斷牛案的名聲,從此傳了出去。

大謀略:類似這樣的案件,我們如果按部就班的查問這兩家人牛到底是誰家的,這恐怕是很難破案的,當我們轉換思路,轉換對象的話,很快問題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