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女教師(1 / 2)

一個是張秋紅。信的內容摘抄如下:

我覺得比起來,你是天上的星星,我隻是一普普通通的一顆小草,差距太大了。說實話,如果爸爸在家,我會支持你的文學事業的。可是,事不遂心,爸爸什麼時候能出來,我不知道。

總之,等兩三年以後,我才走出家門的。華已經說得很清楚。我不知道你看了信以後,會不會罵我,會不會為和我交了一段時間的朋友浪費你的時間而生氣。

這封信說得多可憐。其實,我自己知道自己,除了父母給了我一張好看的人皮以外,別無他有。我不知道那位叫張秋紅的留著帽殼頭的個子小小的圓圓臉蛋(她在信中郵的有她的相片)的女孩知道了我以上的經曆,

知道我騙父母,偷錢,逛x院的事以後,還會不會如此崇拜我?我想大概是不會的。也許在她的心裏,對於我這個文學愛好者看得太神聖了。

其實,這樣一個女孩才會理解我,也可能會支持我的文學事業。但是,我當時卻偏偏對這個樸實的女孩不動心,偏偏沒有把她那樸實的話語放在心上。

另一封信是開封的金鳳琴寫的。她是用歌曲的名字連在一起寫的信:

我的人生性格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最愛看的一本書是《綠水無痕》,鄭翔書的名作。愛唱歌,最離不開的是收音機。

《朋友》,你可知道我在為你《祝福》,《我的世界為你而改變》,《讀你》的信,就像收獲一份《秋天的愛》。《隻願一生愛一人》,《在那遙遠的地方》,你《一個人的日子還好嗎》。

我會把這份《思念》寄托給《孤枕難眠》的你。《謝謝最深愛的你》,陪我度過這麼多《x人》。我會等到《花兒也謝了》。《大哥,大哥,你好嗎》,《牽掛你的人是我》,祝你《萬事如意》,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路順風》。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這是我在上初中二年級聽到一位老師講過這句話後,就把它刻在心裏作為座右銘的。看來,我與鳳琴也有不謀而合之處。

當時我根本不知道鄭翔書這位作家,也不知道他的《綠水無痕》還獲得過茅盾文學獎,實在是有點孤路寡聞。

不過既然那書獲得了茅盾文學獎,那風琴又如次鍾愛,相信一定寫得不錯。有機會遇到這本書,我一定要買一本看看。

說實話,那個時候的青年男女通信,喜歡用歌曲的名字連在一起。我也想那樣做,但沒那個本事。因為我雖然喜歡唱歌,但家中條件不允許,買不起錄音機和磁帶。這樣以來,所知道的歌曲就很少了。

除了這兩封信以外,我還收到了另外兩封信。一看信封右下角的署名我就知道這兩封信都是男人寫的。這讓我感覺有點奇怪。

我是征婚的,可不是交朋友,怎麼會有男人給我寫信?於是,我就拆開信,決定看個究竟。

第一封信是一位崇拜我的已經二十八九的男人寫的。他說他自己也長得很帥,可是由於性格內向,到現在還沒交來女朋友。

可是,他猶豫來猶豫去,始終沒有勇氣在電台上播征婚啟事。他說他非常欽佩我的勇氣,很想和我交個朋友。

我看後當時就拿起筆來給他回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跟他說,讓他不要把我看得太神奇,我也不過是滄海一粟,芸芸眾生中的一員罷了,然後我又送給他了一個字,那就是“試”。

我告訴他,無論遇到什麼事,要敢於試試看。

還有一封來信說,他本是一位女孩的朋友,那位女孩長得也很漂亮,也很想和我認識認識。但她不好意思主動給我來信,就讓他先寫一封信給我,然後讓我回封信給他,談談自己對前途和理想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