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後,我和他就在自己花園裏散步,王叔和劉媽在家收拾。

“你還不回家嗎?”我拖著身體懶洋洋問到。

我確實不想和他一起散步,第一,始終覺得尷尬,第二,我確實吃太多,肚皮很撐,腰都直不起來,哪裏還有閑心散步,隻想窩在自己sofa裏看電視劇。

“我很才出門,你就想回去。別找理由了,該走的時候,我自然要走。”他一邊說一邊看後麵甩掉一大截得我。嘴角微微揚起,放慢了腳步,在原地等她。這或許就是最美好的場景吧,這或許也是他一直想要的,兩個相愛的人,飯後去外麵散步,如果快了,我就放慢腳步,如果慢了,就加速。兩個人,相互照顧,相互依賴。

“你怎麼不走了,不是你說要出門散步的嗎?怎麼,想回去了,早點告訴我。”我一邊竊喜一邊說。

“我留在原地,是為了等你,小傻瓜。”他十分專注的對著我說。這樣的場景,好像這個世界真的有那種很單純的美好,兩個人相互依賴。

我第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他,隻是通過她的眼神,我好像其他一切的聲音都聽不見了除了自己“咚咚~咚咚~咚咚”的心跳聲,自己也沒有注意到的時候,臉頰不由自主的紅了起來。

而這一幕,恰好被某人收入眼底。他的心也跟著雀躍起來。

“咳~”他故意咳嗽了一下。

“快點走了,你還要趕緊回家呢。”為了掩飾尷尬,我自己衝在前麵領路,好像已經忘了,自己圓滾滾的肚皮,也忘了隻想回家躺著看劇的我。

然而,這一係列動作,某人看來,隻是害羞的表現。他也加快腳步,努力追上我。

他的大步流星倒也是快,這不,已經趕上我了。

當他與我肩走的時候,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

被他這麼一個動作突然嚇到,本能想要掙脫。

“你可別忘了,你現在是我女朋友。”他更用力抓緊我的手說到。

不提還好,一提就想起今天發生的。這家夥到好,直接跑到家裏來了。自己安慰自己到,算了,反正男女朋友拉拉手也正常,畢竟都已經接吻了是吧。

就這樣,他拉著我的手,我的腳步跟著他,不知不覺已經出了自己花園。

他的手,可比我的手大很多,但是足足給了我不少安全感。我抬頭望著他的側顏,說實話,他的確是長的很妖豔,皮膚如牛奶般,甚至比女生的皮膚還要好,高挺的鼻梁,加上緊閉的嘴,在夜晚,也無法忽視他的容顏,我們就這樣走著走著……這樣兩個人手拉手的場景卻被某個狗仔偷怕到了,狗仔滿意的帶著微笑說,今天值了,跟了一天,終於,晚上被我發現了,下午的時候,人太多,沒有拍到什麼。

第二天,我在睡夢中醒來,打開手機一看發現已經是8點40了,根本沒顧及今天的娛樂頭版新聞。

“遭了,要遲到了,今天早上還有會議呢,我要遲到了。”火速衝進浴室洗漱,隨便抓了一件衣服套上就急忙往公司衝刺,來不及化妝,就在車上畫了。

作為一個公司的總裁,還是需要一定形象的,雖然自己不喜歡化妝,畢竟化妝是對他人的基本禮貌,這些都是我從學生過渡到社會人學習得經驗。

到了樓下,劉媽見了我正藥出門,“玥玥,早餐準備好了,你吃點吧,餓肚子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