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字花紋(1 / 1)

萬字花紋

青陽縣西崖村有一個買賣人被人殺死在道路上;第二天,發現他妻子也在家上吊自殺了。買賣人的弟弟立了具狀報到縣衙,請求縣官大人主持正義,盡快破案,擒拿凶手,為其兄嫂報仇。

知縣郭傑人親自帶了曾虎等人去勘驗現場。他看到買賣人腰中所纏的包袱中尚有五錢多銀子,斷定不是圖財害命。傳訊村鄰地保,也問不出什麼頭緒,並未施用刑具,一律釋放回家,隻是命令地保注意訪查,十天報告一次。

半年之後,事情逐漸不被人注意了。買賣人的弟弟因知縣不抓緊破獲,經常到縣衙質問,怪罪知縣優柔寡斷,軟弱無能。?

郭傑人故意大發脾氣道:“你既然不能指明誰是凶犯,難道讓我對無辜百姓施加酷刑嗎?”

說完,竟把那人趕下公堂。買賣人的弟弟忿忿不平,又無可奈何,隻好再耐心等候。

一天,為追繳欠賦,有幾個人被逮到縣衙。其中一個叫周成的,害怕受到責罰,急忙說稅款已籌備充足,並由腰中取下放銀子的包袱,交知縣驗視。

郭傑人看罷,問道:“你家住在哪裏?”

周成答:“東山村。”

郭傑人又問:“離西崖村幾裏?”

周成答:“五、六裏。”

郭傑人說:“去年被殺的那個買賣人是你的什麼人?”

周成答說:“我不認識他。”

郭傑人一聲冷笑,喝道:“你把他殺死了,還敢說不認識嗎?"

周成大喊一聲:“我冤枉啊!”極力為自己辯解

郭傑人又是一聲冷笑,將兩隻一模一樣的錢包丟到周成麵前,“你說不認識死者,認識這兩隻錢包嗎?”

周成一看,撲通一下跪倒在地,供出了作案始末。?

原來,買賣人的妻子王氏,要去看親戚,由於沒有首飾,就讓丈夫去鄰居家借用;丈夫不肯,她就自己去借來,十分珍重。看完親戚回家途中摘下來裹在包袱皮裏,放入袖中。到家後一摸,已經失落不見,既不敢告訴丈夫,又無法償還鄰居,懊惱萬分,幾不欲生。事有湊巧,這一天恰好周成外出,拾到了首飾,知道是王氏所失,便乘買賣人外出,在半夜爬牆進院,企圖以此為要挾,奸汙王氏。當時天氣炎熱,王氏睡在院裏,周成偷偷過去著手實行犯罪,王氏驚醒高呼。周成急忙製止,留下包袱皮,把首飾交給王氏。

王氏見狀隻得答應他,但囑咐說:“隻此一次,以後不要再來。我丈夫脾氣暴躁,被他發現我們倆個誰也活不成。”

周成聽了十分生氣,說道:“我送還給你的首飾,如果變賣成錢,足夠逛幾天妓院的,難道隻睡一夜就完了嗎?”

王氏安慰他說:“不是我不願意與你來往。我丈夫身體不好,經常有病,不如等他死掉,我們來往就方便了。”

周成聽後,一言不發離開了王氏,第二天就把買賣人殺死在道路上了。晚上又去找王氏,對她說:“你丈夫已被我殺死,現在你說的話可以算數了吧?”

婦人聽見又驚又慌,大哭不止,周成害怕了,慌忙逃竄。黎明時分,王氏悔恨交加,自縊而死。

郭傑人查明真情,判周成抵命。大家都敬佩他辦案有方,但不知如何查清的。郭傑人說:“事情並不很難,關鍵在於處處留心。最初驗屍時,我就注意死者的錢包上刺繡著正字花紋,很有特點;後來發現與周成的錢包一模一樣,就認為必定出自一人之手。等到追問他,他卻說與死者素不相識,說話顛三倒四。因此判斷他是真凶實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