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2)

<閨蜜>

第一部分 前 言(1)

最後的最後,你才成了那個最好的人

以此開篇,獻給我最愛的閨蜜十二,她愛對了人。

“我們漸漸地有細紋了。我們的感情,也該從容靜好一些。”

得到閨蜜開始談婚論嫁的消息。她要跟那個男人結婚了。

是那個第一次去她女朋友家裏,吃完飯甩手就走的男人。

是那個一開始請她看演唱會,還要她把錢還給他的男人。

是那個裝修的時候當甩手掌櫃,水電物業按揭一概不管的男人。

是那個手機電腦PSP全部設密碼的男人。

是那個曾經讓那麼堅強的她,在我們麵前也流下眼淚的男人。

是那個曾經一度讓我們灰心喪氣的男人。

是那個我們曾經一聽見她的委屈,就憤憤地恨不得讓她離開他的男人。

有很多次,委屈的她在我們家裏流過眼淚,喝完粥,聽見他來樓下接她,就微笑著說,我原諒他了,我走了!

然後她就那樣輕輕地原諒了他,恍若什麼事情也不曾發生過。留下我們在家裏對那個男人依然憤憤,她卻一如既往地愛他,與他生活在一起,與他吵架,再與他和好。對他失望,再重新對他有希望。

沒有一個男人,不是在一個女人的懷抱裏長大的。他的狂躁,他的冷漠,他的不安分,他的稚氣,皆是靠一個女人抹去。

而如今,他們居然要修成正果——時光,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現在,他會把工資卡交給她,說,老婆,這就是家用了。

他會在周末的時候,去買菜做飯洗碗收拾廚房,然後說,老婆平時辛苦了,今天我來做。

他會帶她去廈門,去香港,去看電影,去購物,說,十萬塊娶這樣一個老婆,很劃算。

他會把他過往的故事告訴她,包括那個至今讓她耿耿於懷的關於前女友的“蘇菲的夏天”,還有上台送花的故事。

雖然,還是介意他上台送花的故事——與其說是介意不如說是嫉妒,因為知曉他再也不可能為一個女人,癡狂到那個地步。雖然,他還是愛在家裏抽煙,還是一看到餐桌上有苦瓜就不管不顧地發火,還是一玩起MAC就視妻子如空氣,但是,已經很好很好了。哪個女人能指望自己的丈夫,要完美得像米開朗琪羅手底下的雕像呢。

誰都會有被收服的一天。鹵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王菲居然嫁給了李亞鵬。

一個男人在結婚的時候,相比起剛牽手的時候,判若兩人。是身邊這個女人的禦夫術有多厲害?不覺得。是身邊這個女人貌美如天仙?談不上。相比起厲害,相比起容貌,更多的,是善良與智慧,是包容與尊重。若非要說是什麼讓人得以改變——是相處,是時光,是年華流逝之間漸生的情感,是磨合後心生的感恩。

是他靜靜地說的那句:我不會在一開始,就莫名其妙地對一個女人好。

有一天,你,我,站在時光的鏡子麵前,各自都麵目全非。你會發現,某個人,沒有你想象中那麼好;某個人,也沒有你想象中那麼壞。你會發現,有些人,你本來打算恨他一輩子的;有些人,你本來以為此生都不會再見的;有些人,你以為不會跟他走到最後的;有些人,你以為他從來不會變得這樣好的。但是後來你見到他,居然可以談笑風生,轉身卻淚流滿麵。你以為你經曆過人事變遷,不會再流淚的。

你牽手的那個人,是你永遠也不曾想過的那一個。修成正果,比閃電結婚要來得浪漫。

為什麼,因為瞬間你原諒了所有事情,覺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無關感情,你隻是覺得,這年頭你也好,他也好,要活下來,還要追求幸福,有多麼難。

第一部分 前 言(2)

我愛你是那麼容易,在一起,卻那麼難。

誰不是從37℃的天氣擠公車的日子裏過來的?在那些日子,年輕的我們要照顧自己,追尋未來,還要愛著一個人。那時候,勇敢,真誠,坦蕩。再後來,我們住上了自己的房子,還開著自己的車——尤其是女人,我們開始覺得自己無比強大,合不來三秒鍾就可以讓一個男人滾走。

男人亦是,千百年來如此,三十年的夫妻尚不覺得有什麼理由為了她死心塌地,更別說是一個相處三天的女人。

按理說,我們可以給別人的更多了,但是,卻一身小人作風,一顆心無比浮躁。

工作上,放了太多的心血,戀愛卻還需要有那麼多的時間、精力、物質的投入,當然就要考慮回報率。誰也不會在剛開始就要對誰有多好,要對誰把心扉毫無保留地敞開。誰也不會傻到三天後就開始把對方的照片或是身份,明晃晃地掛在空間裏昭示那就是我的男/女朋友。在一起的時候,那些內容算是幸福,分手了便立馬變成笑話。

吃完飯了服務生送來賬單,彼此都說著我來我來,比的是誰的錢包拿出來得慢,還開玩笑說,別選馬上就要過生日的人談戀愛,要是送了禮物就分手,劃不來。還要盤算下一次還有沒有必要再見麵,如沒有,也無需送誰回家,打車錢也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