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對著人也發呆。
我總覺得他是那種有交流障礙的自閉症患者,所以才會背井離鄉地漂泊到這麼個旮旯地方來,把旅店當成家似的長長久久的住著。
可後來我又發現不是。
每年入冬的時候總會有那麼幾個男人來找他,來的還老是那麼幾個,一個胖子,一個滿嘴油腔滑調的土豪,一個皮膚黝黑看上去不太好相處的結實漢子。他們四個聚在一起總是很有話說,尤其是那個胖子,不僅能說,每次還都帶酒來,喝醉了就開始各種胡侃亂侃,甚至有時候還跳上桌子去手舞足蹈地亂比劃。
怪人總是聆聽多過於傾訴,但他確實把一年到頭難得的幾次笑容都給了他這些看上去和他完全不是一個世界的朋友。他不跟著瘋,也不低頭狂悶酒,隻在那些男人都醉倒之後很溫和的向我爸爸說聲抱歉,然後把他們一個個扛到客房裏去。
三人組每次都一起來,陪了怪人幾周或者幾個月後又陸陸續續的離開。於是這冬日也就愈發顯得蕭條了。
我問過怪人,我說,外麵的世界真的有他們說的那麼精彩嗎?
他點點頭。
那你為什麼不跟他們一起走呢?你每天在這裏發呆多無趣啊。
他想了想,看向長白山,語氣有些寂寥地說,因為我的世界不在那裏。
我跟著他望向似乎永遠都一個模樣的雪山,看了半天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來。長白山上有什麼嗎?我問他。
他又點點頭:有我的愛人。
你愛人是邊防女兵啊?還是住在朝鮮啊?
他牽了牽嘴角,不置可否。
>>> >>>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知道了怪人的工作。
他竟然是個作家。
在我的眼中作家一直是個很崇高的職業,畢竟知識淵博的人總是受人尊敬的。怪人在我心中的形象立即上升成魯迅朱自清一般的高度。
那天我正在幫老爸打掃客房,在打掃到二樓的走廊時我聽到門裏的人在講電話。
——前麵十幾萬字我一筆都不會改,錯別字也不改,《盜墓日記》這個名字更不會改,你們愛出版就出版,不出版拉倒。
——本來就不是寫給你們看的。
零零散散還有其他幾句,不過我也沒細聽。等晚上閑來無聊的時候,突然想看看怪人的書寫的怎麼樣,於是趁老爸守前台的時候打開了電腦。
我的電腦桌麵上有個看上去很低端很弱智的連珠遊戲,是從怪人的那台台式機上拷貝過來的,不過就算這個遊戲長著一副很白癡的嘴臉,我也從來沒有玩上過一千五百分,也不知道他那個三千多分的最高紀錄是怎麼打出來的。順帶說一句,怪人就是怪人,用台電腦還要專門從老家運過來,我總忍不住想是不是運費都要比那台破機子貴。
盜……墓……日……記,ok,我點擊一下鼠標。
沒想到網上還真有這部尚未出版的小說的相關信息。
這是篇在網絡上連載的描寫關於盜墓賊的一本小說,人氣很火爆,難怪怪人的脾氣那麼大還有出版社上趕著願意幫他出書。
我草草看了十幾章,覺得現在怎麼大家口味都這樣啊……這書……明明寫的一點也不好看啊,除了劇情詭譎一些之外,作者的文筆真是慘不忍睹,完全就像是一個寫作的初學者在寫小說。
小說中間甚至還鏡頭一轉,從女主角的自述變成了男主角的自述。
我撇撇嘴,這樣的小說到底是怎麼紅起來的?獵奇心理嗎?
不過吐槽歸吐槽,我還是耐著性子看了下去。我看了整整一宿,第二天困得眼睛都睜不開了,但我慶幸自己沒有放棄,因為中途的那次轉換視角實在是將這篇文的水平提高了不止一個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