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冷的月色籠罩了大地半夜,十日殘留的炎熱已然褪去不少,雖然還算不上涼爽怡人,但比起白晝時的酷熱,已經舒服太多了。
篝火熊熊燃燒,一隻剝皮洗淨的巨大熊腿正架在火焰上炙烤,隨著緩緩溢出的油脂,濃鬱的肉香味逐漸散發出來。
林知難坐在一塊平坦大石上,注視著不遠處的篝火,鼻梁上的眼鏡映著跳躍的火光。
風知悅坐在他身旁,微笑道:“林公子稍微等一會兒,這角羆最細嫩的肉就是後腿了,不過我也沒嚐過,隻有鹿老吃過角羆,讓他來烤應該不成問題。”
“整隻熊都要烤嗎?”林知難隨口問道。
遠處還可以看到幾處燃燒的篝火,而被扒了皮、分成數塊、清洗幹淨的角羆屍體,也架在了各個火堆上。
風知悅輕輕點頭,道:“現在是晚上還好,等到白的時候,一熱,這熊的屍體很快就腐爛發臭了,隻能烤熟了曬成肉幹,所以我們也就隻有剛烤的時候能吃到新鮮的肉食。”
林知難恍然。
也是,這麼熱的氣,屍體根本保存不了多久,隻能曬成肉幹,不然這麼大一隻熊就隻能浪費了。
他倒是有心想造個冰櫃出來,但這種部落時代的條件,別造冰櫃了,就算是製冰都不知道上哪裏找硝石,有搗鼓這些玩意的精力,還不如專心完成研究所的工作。
要是沒有研究所的話,他倒是可以利用地球上學的數理化知識,在洪荒玩玩種田遊戲,但有研究所這種後盾,還整那些玩意就太浪費時間了。
而且,這可是洪荒世界,就算他造出了航空母艦,也扛不住人家仙神的一彈指。
真正靠譜的發展方向,還是要借助研究所給他的工作權限,盡快展開研究工作,通過升職考核,獲得更多權限,才能在這個殘酷的世界立足。
活下去,才是最關鍵的。
“那是什麼調料?”
林知難忽然發現,在篝火旁轉動熊腿肉的鹿老,時不時會往肉上撒一些淡青色的粉末。
“那是解腥草的粉末。”風知悅解釋道:“有些妖獸的肉質雖然鮮美,但腥味卻很重,這解腥草就可以發揮作用了,不僅能去腥,還能代替鹽巴。”
“這附近都是荒山吧?也沒見到有什麼花草。”林知難道。
“解腥草是部落裏種植的,也就是下麵的山穀深處,有然的雲霧和山陰庇護,土地才沒有完全幹旱,這也是雲穀部落這個名字的由來。”
風知悅歎了口氣,道:“十日齊出以來,雖然其他花草樹木大多都枯死了,但解腥草生命力頑強,又喜幹旱,所以還存活著不少,部落裏就種了很多,經常用來調味,我們離開部落的時候,族人們也送了我們不少解腥草。”
“你們為什麼要離開部落?”林知難隨口問道:“被趕出來的嗎?”
“不是。”風知悅搖搖頭,沉默了一下,道:“是我們自己要離開部落的。”
林知難訝異地瞥了她一眼。
“雲穀部落就坐落在這座山下的山穀內,本來生活是很富足的。”
風知悅歎了口氣,道:“但自從四年前,上多了十個太陽之後,部落的生活就變得非常艱難了。
“山穀外的土地不用,幾乎徹底荒蕪,就連穀內的土地也越來越難耕種了,就算有雲霧和山陰庇護,稞果樹也近乎死絕,以前的那些穀物果樹都沒法再生長了,隻有一種叫做‘旱粟’的耐旱穀物還能繼續耕種,才勉強讓部落生息下去。”
風知悅到這裏,不由得歎道:“而且,這旱粟的種子,還是四年前有一位煉氣士大人親自送來的,不然還會有更多的族人餓死。”
林知難暗自思忖,看來這洪荒人族的煉氣士,也不是那種孤身走長生,自視超凡脫俗的冷漠修真之士。
“不過,旱粟雖然能存活,但收成也不多,僅憑那麼點糧食,根本養不活部落裏那麼多族人。”
風知悅緩緩搖頭,道:“就算族內的勇士們冒險去百獸林打獵,日子也過得極其拮據,而且對付妖獸何等凶險?時不時有族人死於妖獸的利爪之下,還有更多的族人因此而殘廢,隻能依靠部落的照顧,反而成了新的負擔。”
林知難忽然明白了,輕聲道:“所以,你們這些離開部落的族人,是為了給部落減輕負擔?”
“這裏的每一個人,對部落都有很深的感情,在族內有自己的親人、朋友、孩子……”
風知悅神色微惘,道:“但留在部落裏,我們隻會成為負擔,分走其他族人的口糧,而部落不可能趕走任何一個有貢獻的族人,無法拋棄我們,也不允許我們繼續冒險,所以我們也隻能主動離開了。”
林知難聽了,不禁問道:“你們都有練體或者煉氣,還能捕獵妖獸,留在部落的作用不是更大嗎?”
風知悅卻是搖了搖頭,道:“林公子,捕獵妖獸是很難的。
“我父親過,妖獸就是妖族圈養的口糧,大多數都集中在百獸林深處,隻有極少數妖獸會出現在外圍,而且大多是成群結隊,落單的多是人麵猿那種比較狡猾凶殘的。
“麵對成群的妖獸,我們逃都來不及,更別捕獵了,而人麵猿那種極為凶殘的,反而還會獵殺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