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1 / 3)

要原因還是“步可樂”同學死得太過淒慘,在木小茉同學心中留下了心理陰影。

但至少木小茉此時在心中發下宏願:她要穿成搞笑種田,不要笑傲江湖,攜美同歸的江湖武林版!

木小茉一臉堅定,說:“神仙,我不要美男了!”

月童還在回味剛在人間偷吃的美味:“哈?”

木小茉重申一遍:“我說,我不要美男了,我要去種田!你賜我一個農夫吧,我現在的目標是農夫、山泉、有點田!”

小正太總算從雞腿、鴨腿、熊掌之類的東西中掙紮出來,歪著頭問:“你不要荊玄鳳了?”

點頭,說:“是!不要了!”

小正太搖頭了,怒道:“你要是不要他,他不就還是光棍,你不同樣也是光棍,這樣你穿越了和沒有穿越有什麼不同?你不僅浪費了我們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是跨時空姻緣搭配這個研究不成功,沒有存在的意義,那我還有什麼臉回去?”

吼的聲音太大聲了,木小茉聽了一半就堵住了自己的耳邊,因此,錯過了後麵重要的一個情報。

就他吼完了,她委屈的動了動小嘴:“反正我要種田去!”

“不準!”

“要去!”

“不準就不準!”

“我要去要去要去,就要去!”

小正太一板臉,嘴角的醬汁菜渣跟著抽了抽,一轉眼,他臉色一緩,說:“種田就種田,這回穿成地主家的小姐怎麼樣?保你長相秀麗,不愁吃穿,沒事還可以和書生、長工的談個小戀愛,怎樣?”

木小茉一聽,頓時心動了,對於美男相公,她在心中微一猶豫,還是放開了,美男相公身邊太危險,她都快死出心裏障礙了。於是,她一點頭,說:“穿吧,就她了!”

小正太照樣一腳解決問題,踢完,他惆悵的一歎:唉,為了小仙我,凡夫俗子的你就犧牲一下吧,人民群眾和小仙我都會記得你的,再見~~

再於是,木小茉一睜眼,鏤空的屋頂,露縫的牆頭,還有一條小黃狗,組成了她,村姑花菜的全部人生。

自此,木小茉明白了一個道理,偶爾神經短路也是好事,因為不短路的時候做的事未必就比短路的時候做的高明,有些人你得罪或者討好,你的下場就是一樣的不會有改變。

生活還是要過的,木小茉抱著小黃狗,對著它亮晶晶、濕漉漉的眼睛說:“日子總是要過的,我們改變不了生活,那隻能改變生活狀況,也就是說我們倆要變態!所以,變態就從名字開始,從今以後,你改名了,你叫毛豆,別忘記啊!”

毛豆:“……嗚嗚!”

“病”了兩日,其實是乘人不注意,東家牆頭,西家窗下,轉悠了兩日,該偷聽的,不該偷聽,聽了一耳朵一腦袋。

木小茉有時就想,這種摸情況的事情她可真是越做越順手了,不去當包打聽也太浪費人才了。

再來說說花菜同學,呃,花菜就是她木小茉現階段的“花名”。花菜這孩子可憐啊,前前前年死了爹,前前年死了娘,前年死了爺爺奶奶,現在隻剩下小黃和她相信為命,當然,現在小黃改名了,叫毛豆。

原來花菜很怕照個速度下來,今年就得死她家的小黃了,於是一天到晚跟著還未改名的小黃,結果跟得太專心了,被一隻不知道從哪裏躥出來的野貓絆了一下,摔倒時腦袋剛好摔在石頭上,昏昏沉沉回了家躺下,結果就這樣一睡不醒,被木小茉穿到了她身上。

而我們可憐的孩子木小茉,現在叫花菜,終於出關了。

走出那個搖搖欲墜的房子,牽了小毛豆,木小茉決定去工作。是的,“花菜”娃兒是有工作的,就是在地主家洗衣服。這地主人挺好的,看“花菜”可憐,讓她小不伶仃一個又沒力氣的小丫頭去洗衣服不說,還時不時送她些米糧、吃不完的糕點,也沒對她使什麼壞心眼,比如看上她的美色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