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媛”代指女性,閨是指女孩子臥室的房門,媛原意是美好。所謂閨媛之禮,是指從男性利益出發,對家庭中的女性所製定的一係列行為規範。
閨媛之禮始於周代,早在《禮記》中對女性行為就提出了種種規範和要求。在女性的一生中,扮演著閨中女、為人婦、為人母三個角色。《禮記》對每個階段的不同角色做了相應的禮儀規範。總的來說,閨媛之禮有三個方麵的要求:男女有別、儀態柔美和女子無才。
1.男女有別。這種觀念在古代禮儀中得到了非常明顯的體現。《禮記·曲禮》中對男女之別做了明確規定:“男女不雜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就算是親兄弟姐妹,到了7歲以後也不能坐在一起吃飯;10歲以後,女孩就要跟女教師學習一係列有關閨媛的禮儀。男女之別在日常生活中也處處可見。古時候一些大戶人家,一般都有內室和外庭兩個部分。男的住在外庭,女的住在內室。不能隨便進出。內外不能共用水井、浴室和廁所。
2.儀態柔美。閨媛之禮中對女子的儀態也有非常詳細和嚴格的規定。如班昭的《女誡》中主張“陰以柔為用”、“女以弱為美”。唐代的《女論語》中還記載了“行莫回頭,語莫掀唇”、“莫出外庭,出必掩麵”、“笑不露齒,行不露趾”等很多苛刻瑣碎的規定。這些其實都是病態的審美觀念,屬於封建思想的糟粕。
3.女子無才。在古代社會,傳統家庭更希望女孩有品行、守婦道,要孝敬雙親,會持家,不需要她們聰明有才華。
除了上麵這些要求,女孩子在婚姻上隻能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們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這些歸根結底仍然是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