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是“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的簡稱,起初是明朝內廷禦林軍,後成為皇帝的軍政特務機構。
錦衣衛是由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演變而來,後為“親軍都尉府”,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裁撤親軍都尉府,改置錦衣衛。錦衣衛掌管刑獄,有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
由於皇帝直接管轄錦衣衛,朝中官員無法與之抗衡,所以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可由錦衣衛處理,並直接呈送皇帝。不過,錦衣衛隻刑訊官員士大夫,普通百姓不在其審訊範圍內。普通百姓刑事、民事案件隻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
憑借錦衣衛,朱元璋幾興大獄,把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盡。後來,由於錦衣衛存在虐待囚犯行為,朱元璋下令廢除錦衣衛,並將其刑具焚毀。不過,明成祖時又將其恢複,這一流弊終難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