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現上司做法不妥時巧“進言”(1 / 1)

在發現上司做法不妥時巧“進言”

作為一個有責任心的下屬,在發現上司做法不妥時,從維護公司利益出發,應對其提出忠告和建議。但怎樣向上司“進諫”,才能取得理想效果呢?

(1)多獻可,少加否。

“獻其可,替其否”,這是《左傳》中的一句話,其意思是說,建議用可行的去代替不該做的。在下屬向上司“進諫”時“多獻可,少加否”,包括兩層含義:其一,要多從正麵去闡發自己的觀點;其二,要少從反麵去否定和批駁上司的意見,甚至要通過迂回變通的辦法有意回避與上司的意見產生正麵衝突。

例如:你是一位公司的部門經理,根據業務可發展情況需要給你配一名專管業務的副手,這時你想提拔一位懂業務、有經驗的下屬擔任此職,而上司卻準備從其他部門派一名不懂這方麵業務的外行人任職。在這種情況下,你可把話題多用在部門副經理應具備的條件和你所提人選已具備的條件上,而不應用在反駁上司所提候選人上。這樣既可以避免與上司發生直接衝突,又能把話題保留在自己所提人選上。

(2)多“桌下”,少“桌麵”。

這裏的“桌下”和“桌麵”,分別指非正式場合和正式場合、私下交談和當眾交換意見。所謂“多‘桌下’,少‘桌麵”’,就是說下屬向上司提出忠告時,要多利用非正式場合,少使用正式場合,盡量與上司私下交談,避免對上司公開提意見。這樣做不僅能給自己留有回旋餘地,即使提出意見出現失誤,也不會有損自己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而且有利於維護上司的個人尊嚴,不至於使上司陷入被動和難堪。

美國的羅賓森教授曾說過這樣一段很有啟示的話:“人有時會很自然地改變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有人當眾說他錯了,他會惱火,更加固執己見,甚至會全心全意地去維護自己的看法。這不是那種看法本身多麼珍貴,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羅賓森的話告訴我們人人都有自尊心,人人都有維護自己尊嚴的本能。作為下屬即使在向上司“進諫”時也莫忘記維護上司的尊嚴。

(3)多“引水”,少“開渠”。

多“引水”,少“開渠”的意思是說對上司“進諫”不要直接去點破上司的錯誤所在或越俎代庖地替上司作出你所謂的正確決策,而是要用引導、試探、征詢意見的方式,向上司講明其決策、意見本身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使上司在參考你所提出建議資料信息後,水到渠成地作出你想要說的正確決策。

戴爾·卡耐基曾經說過:“如果你僅儀提出建議,而讓別人自己去得出結論,讓他覺得這個想法是他自己的,這樣不更聰明嗎?”許多實踐也表明,人們對於自己得出的看法,往往比別人強加給他的看法更加堅信不疑。因此作為一個聰明的下屬,要想使自己的看法變成上司的想法,在許多時候應僅僅做好引導工作,提出建議、提供資料,其中所蘊涵著的結論,最好留給上司自己去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