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喬初的聰明縝密(1 / 2)

小狐狸?

明曦被自己這個比喻給逗樂,她湊到喬初身邊,好奇問道:“你認識那個人?”

喬初搖頭,目光不離那大叔,眸底閃著幽幽的亮光,低聲對明曦道:“雖然不認識,但我能猜到他從哪裏來。”

明曦搖著蒲扇的手一頓,頓時起了興趣,問:“那你說說,他打哪裏來?”

“京畿營。”

明曦微訝,以為喬初隻是說笑,卻見她纖白手指輕點著窗欞,有模有樣地分析起來。

“你看他的身材,肩寬體闊,腰杆挺直,一看就是孔武有力的練家子。”

明曦提出疑問道:“但這也不能證明他是當兵的,大街上這種體格的人也不是沒有。”

喬初道:“別急,你聽我繼續說,他雖穿著普通,但你仔細看看,他腳上穿的是什麼。”

明曦順著她的視線看去,隻見那人腳踩一雙軍靴,與方才街上巡邏而過的京畿營士兵穿的無異。

明曦低呼道:“還真是!”

“不僅如此,你看看他的虎口處,有拿槍棍留下的老繭,不過從事耕作的老百姓手中也有這種繭,不能作證,但你再看,他方才拿筷子的動作,不同於他人用拇指和食指取筷,而是用食指和中指夾住,像不像取箭支?所以我斷定,他在京畿營是個弓箭手。”

喬初話落,明曦不敢置信看過去,恰好大叔放下酒碗,伸手去拿筷子,正是用食指和中指,顯然是常常做這動作才會有這種下意識的舉動,他反應過來不順手,才又換成正常的拿筷子方式,做這事時,他警惕地看了眼四周,發覺無人注意,才放心夾菜吃飯。

但這一幕落在明曦眼裏,有了喬初分析點明,便覺得順理成章。

這人果然有問題。

“喬初,你好厲害,你怎麼會注意到這麼細節?換做是我,我就不會想這麼多。”明曦覺得自己已是個細心的人,但與喬初相比,還是差太遠了。

喬初收回放在窗外的視線,轉眸就對上了明曦清澈明朗的欽佩,經過這些日子的相處,明曦品性善良正直,彼此都已經將對方納入朋友的範圍,喬初沒再多想,把自己如何判斷的,托盤告訴她,同時也希望她能從中學到點經驗,以後若再發生,她也能有自己的判斷。

“一開始,我也沒有察覺到這人,是他挑起了話題,先是拋磚引玉,讓眾人對他的話題感興趣,再故弄玄虛,吊起眾人的胃口,最後把七世子在軍中所為道出,你看,以他最角落的地方慢慢擴散,如今整個大堂都在討論七世子的所作所為,先不說七世子是否真的如此渾吝不堪,但此刻眾人已經信以為真,紛紛討伐七世子。”

“按道理說,他引起了話題風暴,應該加入探討,但卻在這時候功成身退,不再發表一言,除卻他周圍跟他有交流過的人,沒人知道話題是他挑起的,你不覺得很可疑嗎?”

明曦微驚,問道:“你的意思是,這人是故意散播的?”

見兩人窩在窗邊聊天,朝露將桌上的糕點果盤端過去放在兩人手邊。

喬初摸了塊玫瑰果脯塞進嘴裏,口齒不清道:“應該是,不信你看,待會他就會尋個機會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