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1 / 3)

灰色的保時捷卡宴,就那樣不動聲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側。

黎夕帶著驚喜的笑意,望向那輛車。等了這麼久,終於算是等到了一輛車。想必,也不會遲到了吧。

沉黑色的車窗,將車外的世界與車內的世界分隔開來。黎夕看不清車內的任何事物,於是,她隻得貿貿然上前。

“先生……”黎夕輕輕扣了扣車窗,想問問車主是否介意,載她一程。

車窗徐徐降下,深邃的側臉,無聲無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裏。瞳仁裏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點點波紋,在水光中泛濫開來。

黎夕還沒來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麼會是你……”

江聿琛沒有回答她的問題,隻是聲線淡淡的,帶著些初醒的慵懶,像是一杯白開水:“上車。”

黎夕本是靠著車窗的,卻在看見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隻刺蝟一樣,變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從沒有遇到過江聿琛一樣。

一頭海藻般蜷曲的長發,隨著風動撩動起繾綣的弧度。一身黑色的職業裝束,不摻雜任何色彩,幹練的純粹。

江聿琛倏然想起,他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她隻是一個稚弱的洋娃娃。而現在,她都快能獨當一麵了。至於那個,他缺失的八年,他會用時間,好好彌補。

江聿琛並不急,一路靜默地跟著她。就好像能陪著她,這樣走過一生。她走的慢,他就跟的慢。她走的快,他就跟的快。

黎夕偏走進一旁的鵝卵石小道,妄圖避開江聿琛的跟隨。可惜,她剛準備走上小道,腳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給了她一個下馬威。

整個人就那樣毫無預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絲襪,瞬間裂開了巨大的口子。膝蓋上儼然已經磨破了皮,還帶著些血淋淋的鮮紅。

江聿琛見狀,立刻打開車門,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見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絲毫沒有昔日的優雅沉斂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熾烈的光線刺入她的眼睛,幾乎有些暈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狽,都是敗江聿琛所賜。

她狠戾地拍開江聿琛的手,聲音冷冷的:“江聿琛,你還嫌你害我不夠多嗎?”

一瞬間,她萌生了些歇斯底裏的憤怒,嗓音中滿是不甘:“你是天之驕子,市長的兒子,而我隻是一個毒販的女兒。江聿琛,我已經夠卑微的了,你何必再這樣打壓我?”

江聿琛無言,隻是猛地將黎夕從地麵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後,反而狠狠地拍開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蓋磨破的一處,血滴順著小腿曲線,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驚心。

“江黎夕,上車!”

隻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樣沉穩內斂的人,弄的氣極敗壞。

不顧黎夕的掙紮,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將她扔進了車廂。霸道,卻又不失溫柔。

黎夕不敢再與江聿琛抗爭,畢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會暴露無遺。她不敢冒這個險,她寧可唯唯諾諾著。

發動機轟鳴,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將她送到了醫院。

其實,擦傷不過是小事。在黎夕活過的二十六個年頭裏,這樣的傷,不算少。不過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時候,總會小題大做。

就比如,黎夕剛進大學的那一年。

那時候,她暗戀著許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會等在籃球場,看許豫旬打籃球。而許豫旬在校隊裏,也是數一數二的籃球尖子,迷戀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個。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籃球場。隻是這一次,與許豫旬一同來的,卻多了一個江聿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