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回國,兩個孩子便也被帶回來了。
他和夏榛將家定在s城,為了照顧孩子而搬到了一棟大宅子裏。〓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莊籍和夏榛雖然已經成婚,並且到加拿大領了結婚證,但是,因為種種原因,兩人都沒有加入加拿大國籍,在這種情況下,兩人的結婚證書在中國並沒有法律效應,也就是,兩人實則隻是無證同居而已。
甚至兩人的戶口也並沒有在一起,而兩個小孩兒,則是a國國籍,夏若談為夏榛的孩子,莊若惜則是莊籍的孩子。
所以,莊籍並不能享受作為夏榛配偶而有了權利。
在夏榛的心裏,自己的一切都可以給莊籍,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夏家的其他人不會這麼想,而且法律並不能為他保證莊籍的利益。
在兩人結婚之後,夏榛就將完全是他創辦且完全在他名下的兩家很賺錢的公司轉給了莊籍,不僅如此,還有幾處他的房產也轉給了莊籍。
另外的其他東西,歸到莊籍名下的,便已經不可計。
柳雲琇知道夏榛的所作所為,不過她並沒有阻止,反正是夏榛自己的,夏榛想怎麼辦,她並不會幹涉。
以莊籍的清高,自然不願意接受夏榛的這些東西,不過,夏榛說兩人是夫妻,要在一起一生一世,他們的所有東西,都是共享的,那些產業在誰的名下,並沒有什麼區別,而且,他怕自己真出什麼事了比莊籍早離世,他不想在死時還要擔心莊籍的以後,不能安然離世,他想,莊籍是不願意看到他到時候這般痛苦的。
因此種種,莊籍才簽了那些文件。
以莊籍自己這些年掙下的錢,也不是小數目,隻要不大肆揮霍,即使他以後什麼都不幹,也能過非常好的人生。
夏榛的贈送,於他是錦上添花,其實產業隻是在他的名下,一切運營全是夏榛在做決定,也是他在任用人。
在這種情況下,這棟在s城的,他們一家人會住幾十年的房子,孩子們成長的地方,是夏榛和莊籍兩人一人出一半錢,但房主是莊籍。
這棟房子前有寬闊的前庭,後有大大的花園和泳池,占地寬闊,建築帶有古羅馬風格的典雅和浪漫,一共有三層,內部裝修既現代實用又溫暖溫馨。
主樓一共有近三十間房,副樓則是傭人房和司機保鏢等的房間。
這座宅邸,是真正的豪宅,花費也很是不菲。
雖然莊籍和夏榛已經完婚,但外界對兩人的婚姻也有各種傳言,有說莊籍天生招財的,而且分析得頭頭是道,說他的命格裏不僅自己招財,還為和他在一起的人招財,例如他以前每出演一部電視,或者是電影,這部戲一定會大賣,甚至有內部人員說自己抽獎從來不中,有一次莊籍和他在一起,站在他的旁邊,他就手氣特別好,抽到了特等獎,也有說莊籍自從和夏榛在一起,夏榛就事事順利,外界所知的好幾個大項目都做得非常好,非常賺錢的,而且莊籍代言的產品,哪樣不是賺錢的呢……如此種種,說夏家願意接收莊籍這個男媳婦,就是因為莊籍是招財命。
看到這種說法,莊籍和夏榛都是不以為意的。
自然,也有說莊籍和夏榛兩人是因為特別相愛才在一起的。
不管兩人是因為什麼而成婚在一起了,總有那麼多律師來分析兩人的男男婚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