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購藥品(1 / 1)

選購藥品

識別藥物批號和有效期

一般藥物,在包裝上都印有批號和有效期。購置和使用藥物之前,應仔細識別一下這些藥物的批號和有效期。

批號一般采用六位數,前兩位數表示年,中間兩位數表示月,末尾兩位數表示日,如“010925—1”即表示此藥是2001年9月25日第一批生產出來的。

藥物的有效期,是從生產出來之日算起,一般以整年來計算。如批號為“010925”、有效期為兩年,即表示從2001年9月25日起,到2003年9月25日這段時間內有效。

有的藥品標有失效期,如“失效期:2003年9月”,即2003年9月1日失效。藥品超過有效期,應停止使用。

了解非處方藥的特點

非處方藥不需要醫生開處方,病人可自購自用,它有其相應的特點。

1.應用安全

安全性大,性能平和,按常規劑量使用,不會產生不良反應,要不就是可察覺的,暫時可忍受的反應,待停藥後自行消失。一般無成癮性,也無潛在毒性。

2.療效確切

藥物作用的針對性強,適應症明確,可自行掌握,不需要經常調整劑量,無需特殊監測,也不會產生耐受性。

3.質量穩定

藥品的理化性質比較穩定,在一般貯存條件下,較長時間內不易變質。

4.使用方便

以口服、外用、吸入等便於自行應用的劑型為主。

偽劣藥品巧鑒別

購買藥品時,應注意識別所購藥物是否為偽劣藥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加以鑒別。

第一,看標簽。

先看標簽印刷是否正規,尤其是商標和批準文號最為重要。如果沒有或印刷得不規範,即可視為假藥。

第二,看藥品。

無論針、片、丸、粉和水、酊劑以及藥材,凡見有發黴、潮解、結塊或有異臭味,色澤不一致,即可視為劣藥。凡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也可視為劣藥。

另外,遊醫和地攤藥販以及“賣藝者”,大多是騙人的,賣的是假藥。求神弄鬼“討來”的藥,不需鑒別,都是假藥。

藥品變質的判斷

藥物是否變質,可通過色、嗅、味等形態來加以識別。

家庭購藥常識

首先,應明確是什麼病症,該選用哪種藥,再去藥店購買,否則應去醫生處開方。比如同是感冒,風寒感冒和風熱感冒用藥就不一樣。不同原因的胃痛,用藥也不一樣。

不能單靠商品名買藥,因為同一成分的藥物,商品名繁多。而應看藥品主要成分,主治什麼病,然後再考慮對症購藥。

如三九胃泰、胃複康、胃必治等,它們對某種病的確有一定療效,但並非能治如藥名所指的全部“胃”病。

另外,買藥時要看藥盒上的藥名及所寫的適應症,必須詳細閱讀所購藥品的說明書。看所購藥物是否適合自己的病症,可能產生哪些不良反應,自己是否有相應的用藥禁忌。

當然,家庭購藥應選擇質優價廉、能夠自行使用的常用製劑,必須附有藥物說明書,並記載著有效期,要看藥品批準文號,沒有批準文號的藥品是偽劣藥品。應選離失效期較長的藥物。

購買備用藥,要選易於貯存,並包裝完整無損的藥品。對零散藥片、丸、膠囊製劑,要用瓶分別裝置,並當即標記上藥物的名稱、用法、用量及失效期,絕不可用紙袋裝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