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了那麼久做好的世界觀設定,還有WORD裏存下的那些稿子,一切都成了笑話。

他甚至該用那個詞語都可以糾結半小時,就是希望能夠做到最好,讓別人喜歡他的文,讓他能夠和透明站在同樣的高度,而不隻是粉絲對偶像的仰望。

而現在,他隻是旅遊了一趟,看到的就是這樣的結果。

透明大概不會覺得他這樣做有什麼問題吧?反正自己是他的腦殘粉,而且還喜歡他,當他的槍手也是應該的,他應該感到榮幸才對。

這就是他喜歡的人。

之前透明因為斷橋提前走了的事情悶悶不樂,讀者就在那兒不斷的討好透明,趁透明不注意的時候偷偷簽簽他的小手揩點油,努力的想讓透明喜歡上自己。

現在呢,人家把他當槍使呢,說不定他那些可笑的舉動在透明看來像是跳梁小醜一樣。

讀者知道透明的賬號和密碼,他可以現在登上去把透明的文刪除,然後接著寫自己的文,本來他就是受害者,不是麼?

如果那個人不是透明的話,他當然會毫不猶豫的那麼做。

讀者刷新了一下網頁,發現自己竟是未登錄狀態,重新登陸後顯示的卻是“郵箱或筆名不存在”。

心中有了不好的預感,果然舉報中心那一欄已經變成了“構成抄襲,無法清理,刪除作者ID”。

木已成舟,這下子真的做什麼都來不及了。

就算把透明的文刪掉自己重發也沒什麼好處,透明那麼多粉絲都知道他開的新文呢,舉報中心的抄襲成立也明晃晃的掛在那裏。

更何況自己發文的本來目的已經消失了。

透明要寫這篇文,自己不如就順便做個好人,就讓他寫下去,反正他文筆比自己好多了。

……就當是,那幾天的開心時光所付出的的利息吧。

如果是平時看到有人這麼做,他一定十分鄙夷,自己的勞動成果為什麼要讓給別人,然而現在,他卻沒有精力再追究了。

用了半年的時間換來一場騙局,用了半年時間看清他偶像的真麵目。

旅遊的時候無意間發現那個頗有好感的人就是透明時他還挺開心的,兩人相處的也不錯。

他還曾經想過說不定以後兩人就像小說裏那樣在一起了呢。現在看來,一切果然都是癡念。

透明要真喜歡那個大綱,和他說不就得了,為什麼非要做出這樣的事情弄得兩人都不好看?

又或許,是厭煩他這樣的存在了,用這樣的方法逼著他離開麼?

反正無論是哪種,兩人都不應該繼續糾纏下去了。

讀者打開QQ,透明果然不在線,他想了想,還是把透明拉進了黑名單。

這已經是第二次了啊。

上次是衝動,沒來的及聽透明的解釋就拉了,而這一次,大概也不需要解釋了吧?見不到對方,兩人也不必如此尷尬。

然後,他那傻逼的初戀就正式終結了。

這時讀者的媽媽打來了電話,“喂,你準備什麼時候搬家,都裝修好多久了,之前不是一直嚷著要搬的嗎?”

讀者這才想起了原來還有這麼一茬,之前他還因為可以搬到透明加附近感到開心,而現在,這種開心看來是沒必要了。

“我不想搬了。”他努力讓自己的語氣平靜下來,不泄露一絲的情緒。

“怎麼了?之前不還好好的嗎?”電話那頭傳來了疑惑的聲音,道:“你現在住的房子我都準備租出去了,租客過兩天就搬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