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農產品汙染問題
表現為兩個方麵:①農產品產地環境汙染,其主要原因一方麵是自然環境中的有害物質含量過高,另一方麵是施肥、用藥以及工業廢物未經無害化處理排放造成有害物質含量過高。產地環境汙染主要包括土壤汙染、水體汙染和大氣汙染。②農業投入品汙染,許多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是由於農業投入品汙染食品引起的。農業投入品主要是農藥、獸藥、化肥、飼料等。
(五)食品安全監管問題。
相對於食品產業的發展,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相對滯後,存在著不少薄弱環節。如:監管體製機製尚不健全、監管能力較為薄弱、法規和標準體係有待完善、風險監測評估和科技支撐能力仍需提高、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亟待加強等問題。
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1.定義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指通過係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並進行綜合分析和及時通報的活動。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是一級政府或者一個政府部門為了調查、發現和防範、預警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判斷分析食品安全宏觀形勢,形成和評估食品安全管理政策,而通過製訂方案、計劃的形式實施的管理行為。
2.內容
(1)食源性疾病監測。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源性傳染病、食源性寄生蟲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監測指通過醫療機構、疾病控製機構對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報告、調查和檢測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發病信息。
(2)汙染物監測。食品汙染指根據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則,在食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等過程中因非故意原因進入食品的外來汙染物,汙染物一般包括金屬汙染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範圍或超劑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蟲等。
(3)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除了食品汙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徑進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被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
3.監測體係建設
(1)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製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的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2)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地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製定和實施本地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各市(地)、縣(區),並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係。
(四)農產品汙染問題
表現為兩個方麵:①農產品產地環境汙染,其主要原因一方麵是自然環境中的有害物質含量過高,另一方麵是施肥、用藥以及工業廢物未經無害化處理排放造成有害物質含量過高。產地環境汙染主要包括土壤汙染、水體汙染和大氣汙染。②農業投入品汙染,許多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是由於農業投入品汙染食品引起的。農業投入品主要是農藥、獸藥、化肥、飼料等。
(五)食品安全監管問題。
相對於食品產業的發展,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相對滯後,存在著不少薄弱環節。如:監管體製機製尚不健全、監管能力較為薄弱、法規和標準體係有待完善、風險監測評估和科技支撐能力仍需提高、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亟待加強等問題。
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1.定義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指通過係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並進行綜合分析和及時通報的活動。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是一級政府或者一個政府部門為了調查、發現和防範、預警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判斷分析食品安全宏觀形勢,形成和評估食品安全管理政策,而通過製訂方案、計劃的形式實施的管理行為。
2.內容
(1)食源性疾病監測。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源性傳染病、食源性寄生蟲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監測指通過醫療機構、疾病控製機構對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報告、調查和檢測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發病信息。
(2)汙染物監測。食品汙染指根據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則,在食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等過程中因非故意原因進入食品的外來汙染物,汙染物一般包括金屬汙染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範圍或超劑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蟲等。
(3)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除了食品汙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徑進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被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
3.監測體係建設
(1)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製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的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2)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地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製定和實施本地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各市(地)、縣(區),並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