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的女兒小學升初中。身為母親的我,和孩子共同經曆了一場算得上慘酷的升學大戰。考試結束,塵埃落定,我在整理家中堆積成山的複習資料和模擬試卷時,心中感到了酸澀:我們的孩子就是這樣舉步維艱地跨入人生的嗎?他們,沿須要這樣過關斬將、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才能從這個社會領得一張"許可證"嗎?
很隨意地,我跟我的同事朋友們談起感想,竟收到一致的苟同和慫恿,他們說,你寫出來吧,寫成小說吧。
就這樣,我用了大概20天的時間,寫下這本《我要做好孩子》。對人到中年又家務纏身的我,這幾乎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狂奔速度。不是我自己在奔,是我的文字、我的人物、我的故事在引領我疾走。寫的就是我女兒的生活,我們家庭的生活,女兒在學校的生活。太熟悉的內容,簡直不需要編排,不需要想象,隻需在書桌前坐下來,無數生動的場景就爭先恐後要湧出筆端,有一種欲罷不能的酣暢。
小說完成後,又以最快的速度出版,大概也是一個月吧。記得我是12月初才決定寫這本書,春節剛過,漂亮的樣書已經送到我的手上。我女兒先看。她是自己在看自己,連看三四遍,一邊看著,一邊嘻開嘴巴,一個人偷著樂。然後,我開始在不同的場合聽到了孩子們驚歎一句同樣的話:"金玲跟我真像啊!阿姨你怎,知道我的事情的呢?"
我當然不知道他們。可我知道我的女兒。我的女兒是千千萬萬個"他們"中的一個。我寫好了女兒的故事,自然就寫好了"他們"的故事。
我女兒現在已經是大三的學生了。前幾天她還從國外打電話回來,要求我給她寄去我的幾本兒童長篇小說,她室友們要看。這些已經殺出考試重圍的孩子,這些已經長大成人的孩子,他們還想重溫一遍閱讀兒童小說的快樂。
快樂並憂傷,或者說,快樂並思想,這是我對自己寫作兒童小說的要求。不有趣不行,僅僅有趣更不行,得讓我的文字和人物在孩子心裏留下來,很多年之後還能記住一部分,在他們回憶童年時,心裏有一種溫暖和感動。我時刻都在問自己:我做到了嗎?我知道我是努力的,我把孩子當上帝一樣尊敬,從來都沒
有低估他們的智慧和能力。我努力追趕孩子們前進的步伐,像誇父追日一樣辛苦。這樣,孩子們進步了,我的作品也就進步了。
還要努力。寫作的快樂就在努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