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一下,露出一個難看的苦笑。
妻子選擇了夢珂,放棄了我!
又特麼的放棄我!
警察再三跟我確認,可我一口咬定與我無關。
雖然夢珂和秦帆指認了我,但是沒有直接的證據可以給我定罪。
警察最終認定,這場火是意外。
雖然沒有給我定罪,但是警察還是對我進行了五十萬的罰款。賠給小區做走廊和樓梯的修繕。
我這才知道,因為房東收房子,上麵那幾層都沒有人了。下麵的房屋沒有受到太大的損害。
而房東,早早就買了房屋保險。所以不用我來賠償。
我的錢都被崔佳林騙走了,哪有五十萬?
我東拚西湊,也隻湊出來了一半。
剩下的,竟然是夢珂那個小婊.子替我交的。
交完罰款,警察就離開了醫院,留我一個人在醫院治療。
這一次我渾身都受了傷,最重的就是頭上的腦震蕩,還有肩胛骨的骨裂。
比起這兩處,身上的燒傷都可以忽略了。
病房裏空蕩蕩的,一個陪護的家屬都沒有。
我媽不知道我受傷住院,我也沒有打算告訴她。
至於妻子,我醒來之後一次也沒看到她。
我一直等著,直到傍晚,妻子才給我打電話。
電話一接通,妻子冷漠的聲音就傳了過來。她居然是提醒我,明天和她去辦理離婚手續!
妻子說,童童必須跟她!
我草!
我氣的大罵,說她是個賤.逼,我的兒子絕不對不可能給她這種人!
“張衛,你說的不算。”
妻子輕飄飄的說了一句,就掛斷了電話。氣得我把手機狠狠的摔到了地上。
我沒有想到,妻子做的這麼絕。
第二天,我就接到了法院的電話,要求我出庭!
妻子直接把我給告了,起訴要求離婚!
我拒絕出庭,沒想到,法院竟然缺席判決!
妻子以我沒有撫養能力為由,要了兒子的撫養權。她甚至提出,剝奪我的探視權!
這樣離譜的要求,法院竟然在我缺席的情況下,同意了。
法院通知我結果之後,我一個人在醫院的天台上站了很久。
大風吹的我搖搖欲墜。
我什麼都沒有了。
兒子和我再也沒有關係了。
我知道,這裏麵少不了秦帆的手筆。
他搶了我的公司,搶了我的妻子,現在還要搶走我的兒子!
我不知道自己在醫院的天台上站了多久。
醫生和護士都嚇得一直勸我,可是我什麼也聽不進去。
一直呆呆的站著。
我是被幾個人一起拖回去的。
一支安定讓我擁有了短暫的寧靜。
幾天之後,我出院了。
肩胛和膝蓋都還疼得厲害。但是巨額的醫療費我實在是承擔不起。
隻能提前辦理出院。
站在醫院門口,看著滾滾人潮,我特別的茫然。
我該去哪兒?
我的家已經沒了!
都說三十而立,一般男人到了三十歲,家庭美滿,事業順利。
可是我呢?
我一無所有!
我的身上還綁著繃帶,右手拄著拐杖。
沒有人接我出院,我連坐車的錢都沒有!
我一瘸一拐,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走到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