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讚二年「二」字原缺。檢舊五代史梁末帝紀、唐莊宗紀及輯要、陳表,梁龍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閏四月。是年當遼天讚二年,據補。又天讚四年閏十二月,通欄缺。下欄天顯三年注「缺一閏」,應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閏,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補。
三:會同二年檢太祖紀及輯要、陳表,是年閏七月,此作閏五月誤。朔考不誤。
四:大同元年元,原誤「九」。按紀,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祿,無九年。又據輯要、陳表,大同元年閏七月。據改。又原注「高麗十年七月」,疑當為「高麗來年七月」,謂高麗於次年閏七月也。
五:統和三年檢輯要、陳表,是年遼閏八月,與宋閏九月異,此失書遼閏。
六:統和九年二月內「高麗」二字原誤入下欄十一年二月內,原注雲:「誤,當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開泰九年按是年遼、宋同閏十二月。此作遼閏二月、宋閏十二月,以同為異,誤。朔考亦誤。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閏二月,此通欄缺,四年欄內亦漏注「缺一閏」。
二:天讚二年「二」字原缺。檢舊五代史梁末帝紀、唐莊宗紀及輯要、陳表,梁龍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閏四月。是年當遼天讚二年,據補。又天讚四年閏十二月,通欄缺。下欄天顯三年注「缺一閏」,應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閏,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補。
三:會同二年檢太祖紀及輯要、陳表,是年閏七月,此作閏五月誤。朔考不誤。
四:大同元年元,原誤「九」。按紀,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祿,無九年。又據輯要、陳表,大同元年閏七月。據改。又原注「高麗十年七月」,疑當為「高麗來年七月」,謂高麗於次年閏七月也。
五:統和三年檢輯要、陳表,是年遼閏八月,與宋閏九月異,此失書遼閏。
六:統和九年二月內「高麗」二字原誤入下欄十一年二月內,原注雲:「誤,當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開泰九年按是年遼、宋同閏十二月。此作遼閏二月、宋閏十二月,以同為異,誤。朔考亦誤。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閏二月,此通欄缺,四年欄內亦漏注「缺一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