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加強軍隊政治工作和政治建設的需要,總政治部委托軍事科學院副院長薑思毅牽頭,組織人員對條例進行修改,製定一部新的政治工作條例。在總政治部領導下,於1990年底完成條例起草製定工作。1990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頒發全軍執行。
這次修訂政治工作條例,貫徹的指導思想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針,以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為依據,充分體現自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有關政治工作決議、指示的精神,從我軍的實際和國內外形勢的發展出發,適應新的曆史時期和新的任務對我軍政治工作提出的要求,繼承我黨我軍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充分吸取新時期政治工作的成功經驗,貫徹改革創新精神,調整結構,充實內容,理順邏輯關係,增強科學性、係統性和可行性,使其成為新時期我軍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規,在加強和改進我軍政治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新的政治工作條例從體係結構上作了比較大的變動,把曆來由多個單項條例彙集成政工條例的樣式,改變成一個具有章節條款結構的、有著比較完整體係的條例。其優點是:整個條例前後一貫,融為一體,便於從整體上把握和具體執行。各部分之間有所照應,減少或避免重複,顯得比較精練、鮮明和準確,也便於發揮基本法規的功能。結構更加嚴謹,邏輯關係比較順當,增強了內容的科學性。另外,新條例增加了不少內容,特別是增寫了團以下機關和基層的許多條款,內容十分具體,可操作性很強。
條例共有11章125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內容,第三章,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第四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各級黨組織和共產黨員;第五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政治委員,第六章,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各級政治機關,第七章,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科研單位和醫院政治機關;第八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政治教導員、政治指導員和政治協理員,第九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第十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軍人代表會議和軍人委員會;第十一章,附則。條例的主要規定是:
第一,關於軍隊的性質、宗旨和任務。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締造和領導的,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人民軍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強柱石。緊緊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是這支軍隊的唯一宗旨。人民解放軍肩負著鞏固國防,抵抗侵略,捍衛人民共和國和社會主義製度,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和參加國家建設事業的曆史使命。人民解放軍必須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以現代化建設為中心,以提高戰鬥力為根本標準,建成一支強大的現代化、正規化的革命軍隊,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實觀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而奮鬥。軍隊必須適應新的曆史條件,加強軍隊政治建設,保證在政治上永遠合格,經得起反“和平演變”鬥爭、改革開放和相對和平環境的考驗,始終不渝地保持人民軍隊的性質。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加強軍隊政治工作和政治建設的需要,總政治部委托軍事科學院副院長薑思毅牽頭,組織人員對條例進行修改,製定一部新的政治工作條例。在總政治部領導下,於1990年底完成條例起草製定工作。1990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頒發全軍執行。
這次修訂政治工作條例,貫徹的指導思想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針,以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為依據,充分體現自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有關政治工作決議、指示的精神,從我軍的實際和國內外形勢的發展出發,適應新的曆史時期和新的任務對我軍政治工作提出的要求,繼承我黨我軍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充分吸取新時期政治工作的成功經驗,貫徹改革創新精神,調整結構,充實內容,理順邏輯關係,增強科學性、係統性和可行性,使其成為新時期我軍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規,在加強和改進我軍政治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新的政治工作條例從體係結構上作了比較大的變動,把曆來由多個單項條例彙集成政工條例的樣式,改變成一個具有章節條款結構的、有著比較完整體係的條例。其優點是:整個條例前後一貫,融為一體,便於從整體上把握和具體執行。各部分之間有所照應,減少或避免重複,顯得比較精練、鮮明和準確,也便於發揮基本法規的功能。結構更加嚴謹,邏輯關係比較順當,增強了內容的科學性。另外,新條例增加了不少內容,特別是增寫了團以下機關和基層的許多條款,內容十分具體,可操作性很強。
條例共有11章125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內容,第三章,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第四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各級黨組織和共產黨員;第五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政治委員,第六章,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各級政治機關,第七章,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科研單位和醫院政治機關;第八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政治教導員、政治指導員和政治協理員,第九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第十章,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軍人代表會議和軍人委員會;第十一章,附則。條例的主要規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