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渾渾噩噩懵懵懂懂地,找了好一會兒才找到鬧鍾,正要伸手按掉,卻見冷蕭係著圍裙跑進來,一邊去按鬧鍾一邊抱歉地對她笑:“對不起寶寶,把你吵醒了。”
姚嫵歆糊裏糊塗地揉揉眼睛,搖搖頭又躺了回去,嘴裏嘟嘟囔囔地說:“你怎麼這麼早?鬧鍾沒響就起來啦!”
●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冷蕭憐愛地一笑,過來在她額上吻了一下:“醒得早就起來了,下次一定記得先把鬧鍾取消再去做早點。”
過去他們倆沒分手之前就是這樣,總是冷蕭睡在鬧鍾旁邊,總是他被鬧起來以後,準備好早點再把姚嫵歆叫醒,讓她能盡量睡得長一些。所以鬧鍾從來與她無關,沒清醒時她連那是鬧鍾的聲音都要半天才搞得清楚。
現在她不用上班,冷蕭也不會催她起床了,他吻過她之後叮囑一聲“接著睡吧”就回廚房去了。
可是姚嫵歆躺了一會兒之後,倒大大地清醒起來,翻覆了一下,又翻覆了一下,她終於確定自己無法再睡著,便索性起床。
她剛穿上拖鞋走到浴室門口,就聽見有人按門鈴。
冷蕭在廚房離得遠,她便過去開門。
門外站著幾名警察,神情冰冷,看似來者不善。
“你們是……”姚嫵歆嚇了一跳,徹底清醒過來。
“這是冷蕭的家嗎?”見姚嫵歆點頭,說話的那位幹淨利落地亮出了一張“逮捕證”,“冷蕭涉嫌強-奸,請他跟我們回去配合調查!”
姚嫵歆怔怔地轉身,正看見剛剛走出廚房的冷蕭一刹蒼白的麵容。
第 55 章
韓霈終於達成了自己多年的心願。
冷蕭在十六歲時曾奸-淫幼女,證據確鑿,他自己也供認不諱。
此事一出,商界一片嘩然。
連帶得冷氏一門都灰頭土臉,原定這個月內就要完成的股份交接立即擱置。
現在韓霈一點都不用擔心了。即便冷家人還要把手頭的股份保留給冷蕭,也不可能再把實權實務交給他,而冷氏家族包庇罪犯、隱瞞兒子的犯罪事實,亦令人難以信任,掌握其餘20%股份的股東全體倒向他韓霈的陣營。
法律會給冷蕭怎樣的懲處都不重要了,然而冷蕭的判決結果一出來,韓霈卻忽覺滿心蕭索,想哭的衝動遠遠強過想笑的感覺。
冷蕭的律師固然得力,關鍵因素卻還在當年的受害人身上。
刑法規定,強-奸罪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從重情節的,最高可達死刑。
而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然而此案之特殊,恐怕連見多識廣的法官都是聞所未聞。犯罪嫌疑人當年未滿十八歲,是初犯,而且此後沒有再犯,這些都是從輕情節,而更重要的是,當年的受害人如今已是嫌疑人的未婚妻,在證人席上口口聲聲稱他是自己此生真愛,無論他獲刑如何,都將馬上同他登記結婚,並等待他出獄。
結合本案其他因素考慮,法官最終給出的是一個最輕的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韓霈從旁聽席的最後一排悄悄離開時,坐在第一排的姚嫵歆正好回過頭來,目光涼淡剔透,不惹塵埃。
他覺得自己的身體好像瞬間就被這目光蕩滌一空,連靈魂都就此失去,隻剩下一具皮囊,一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