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改革的最大問題就是:當它有政策性負擔的時候,就會有政策性虧損。誰應該為政策性虧損負責?政府。政府就必須給國有企業各種優惠和補貼。有了各種優惠和補貼,問題變得更複雜。因為企業實際在經營,政府並不經營。這裏麵就會出現經濟學所說的信息不對稱。

——林毅夫(原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一般說來,補貼在經濟上指由政府提供金錢,以降低生產者及消費者所麵對的價格,獲得補貼的通常是與公眾利益有關的產品,例如農產品。補貼是政府對公眾和企業的一種援助。

從1995年到2002年的8年間,美國每年平均提供142.5億美元的農業補貼,總計達1140億美元。其中用於農民和農作公司的補貼占到80%,用於“水土保持項目”的補貼占到12.5%,用於自然災害救助方麵的補貼占總數的7%。

美國農業補貼條款主要適用於以下農作物:玉米、高粱、大麥、燕麥、水稻、大豆、油料、棉花、奶類、花生、糖類、羊毛和馬海毛、蜂蜜、蘋果等大約20種農作物,其中糧食、棉花、油籽和乳品生產是重點補貼對象。

可訴補貼是那種處於完全被禁止與不能自動免於質疑的補貼之間的一種情況,又可以稱為黃燈補貼,可訴補貼的客觀效果是判定其是否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標準。

近年來,可訴補貼在世界各國普遍流行。借鑒他國的經驗,中國的補貼政策也在不斷完善,並取得了很大的進展。補貼是政府對產業的援助,但是我們區分政府的某項措施是否構成補貼的標準是什麼呢?通常我們通過補貼的構成要素來確定,通常政府或公共機構的財政資助以及該資助產生利益時構成補貼的兩個要素。一項補貼要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

補貼作為一種調控金融的手段,可以分為以下幾種:財政補貼、禁止性補貼、可訴補貼、不可訴補貼和農業補貼。

從性質的角度來講,補貼的直接受益者是老百姓,這也是補貼政策不同於其他政策之處。

補貼作為一種政府行為,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為以及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為兩種構成的。

不可訴補貼是指那些根據反補貼協議的規定,不會招致其他成員方提起反補貼申訴的補貼,又可以稱為“綠色補貼”。

補貼作為一種財政行為要求政府公共賬戶中存在開支。

被補貼方一定要到從補貼中獲得某種利益通過政府的某項補貼計劃,受補貼方獲得了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

政府有選擇或有差別地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補貼就是轉向補貼。

中國的財政補貼政策從20世紀50年代就開始實行,在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政治、經濟穩定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政府財政補貼政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

中國的財政補貼種類有很多,通過運用恰當的財政補貼政策,對於緩解因價格和利益關係變動帶來的矛盾有重要作用,有利於順利推進價格改革,維護社會穩定。

以糧、棉、油、豬為主的農產品價格補貼占到中國財政補貼的大部分。

農業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居於基礎地位,農產品補貼增長越快,農業的發展就會越快,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國家經濟發展速度就會越快,中國的農產品補貼政策對於扶持農業生產的發展、增加農產品的生產量作用突出,可見,農業補貼在全部財政補貼中占有重要地位。

人民百姓的生活是中國財政補貼的直接或間接受益者。通過財政補貼,政府保持了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特別是糧油、豬肉、民用煤等價格的基本穩定,並在城市住房、水電、公共交通等方麵實行低租金、低收費製度。